云南永善县一中曾刚
语言学习理论所研究的,是人们学习语言的规律。大家发现,人们学习语言所遇到的问题和语言学所研究的问题是两码事。比如“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究竟是单句还是复句,语言学家们至今还争论不休,可是说这样的句子,没有人会感到困难。让学生在这些没有多少实用价值的地方花费很多气力又有什么意思呢?
人们常说的“教学”这个词固然反映了“教”与“学”的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它多少还反映着一些旧的观念,就是把“教”放在首位。针对这种现象,我国著名的特级教师钱梦龙提出了“以学生为主体”的口号。这个口号并不否定“教”的作用,而是强调要想教得好,必须适应学生学的规律,而且要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实践来发展自己的语文能力。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就需要了解学习语言的规律。
在研究学习语言规律的时候,人们又很快发现:学习外语和学习母语是很不相同的。对一个人来说,外语是一种陌生的事物,不认真学习就不能掌握,而学习母语的过程却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完成。从呀呀学语开始,每个人都在母语的环境中学习语言;年龄渐长,他每天读报、听广播、看电视、与人交谈、发表见解……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学习语言。这种学习是终身的,但又是自发而朦胧的。所以如果问一个成年人他的母语能力是怎么发展起来的,绝大多数往往自己也说不清楚。语言学习理论把前者这种有目标的、自觉的掌握语言的过程称为“语言学得”,把后者这种无明确目标的、自发的掌握语言的过程称为“语言习得”。
既然母语可以自然习得,那么,我们又为什么要上语文课呢?原来,人的一生中在语言的发展方面有两个重要时期:一个是3岁到6岁,这是母语能力的形成时期:另一个是中学阶段,这是母语运用的变化时期。
在母语运用的变化期——中学阶段,一个人从少年步入青年,他的视野不断扩大,思想也渐趋成熟。这时,他要表达的思想感情越来越复杂,而且审美意识逐渐形成,于是,他们的言语形式也发生了变化。他们不再满足于自己过去的“娃娃腔”,而是要像有文化的成年人那样发表自己的见解——不但力求把日益复杂的内容表达清楚,而且力求把它表达得更加完美。实际上,用语言学者的话来说,就是实现由口语风格向纯熟书面语过渡。所以,中学语文课的任务就是利用学生智力发展,言语能力形成的最佳时机,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文化程度,化自发为自觉科学地加速这一发展变化过程。
那么,在“语言学得”阶段,又有什么规律可循呢?
首先,学习语言必须有个蓝本,这个蓝本就是语言运用的范例。范例是学习语言的起点。它必须高于学习者现有的语言水平。语言学习理论把这些语言的范例称为“目标语言”,而把学习者现有的语言水平称为“伙伴语言”,意思是它代表着学习者和自己伙伴们交际时的语言水准。“目标语言”必定高于“伙伴语言”,否则就谈不上学习。这是学习语言的第一条规律。
其次,学习语言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学习者要提高自己的语言水平,必须积累相当多的语言材料,还要积累必要的言语经验。语言学习理论把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所接触的语言材料称为“语言输入”,把学习者说出或写出的话语称为“语言输出”。儿童学话,总是懂得多,懂得早,说得少,说得晚;成年人也是这样,在语言学习阶段,输入必须大大早于输出,输入量必须远远超过输出量。这是学习语言的第二条规律。
明白了学习语言的一般原理,就可以进一步探讨怎样学好语言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