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江罗分公司527421
摘要:目前,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提高环境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文中分析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及作用,然后分析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最后重点分析了在可持续发展理念视域之下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交通建设项目上马很快,大批新建、扩建、改革项目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进行。有关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和交通以及地方关于建设项目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在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理念的要求下,交通投资项目的环境影响将越来越受到重视。环境影响评级目前在我们国家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方法与参数
1交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目的及作用
1.1保障和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当前,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指导方针。实施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把环境保护纳入综合决策,转变传统的经济增长模式。国家制订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就是为了在建设项目实施前就综合考虑到环境保护问题,从源头上预防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从而保障和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1.2预防因项目建设实施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预防为主,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使其在动工兴建之前就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修改和完善建设方案设计,提出并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和措施,从而预防和减轻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1.3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思想,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要与环境相协调。为了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于避免和减轻环境问题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达到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目的。
2环境影响评价存在的问题
2.1建设项目环评缺乏规划环评的指导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往往只注重单个项目对某地区的环境影响,未能解决开发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累积影响、间接影响和诱导影响等。有研究表明,由于人类活动对环境产生的累积效应,严重影响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另外,如果环境影响评价只局限在某个项目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而不从更大范围、更长时间来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就有可能导致工业布局的不合理,造成区域性重大的、突发性的环境影响和经济衰退,从而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负面影响。所以环境影响评价应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影响。
2.2评价程序不够完善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提供了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其存在许多不足:
(1)评价的广度不够。部分环境影响没有纳入评价范围内,例如高速公路两边种植快速成林树种或者草皮,如果这些是引进的树种或草皮,容易同本地同类植物竞争,因而本地物种有被淘汰的风险。为保障冬季冰雪天气时道路的正常使用,给路面喷洒盐水等措施,易引起道路两侧土壤碱化。机动车超载行驶,造成路面和路基的破坏,容易加重道路两侧的水土流失等。
(2)评价的深度不够。例如噪声的影响评价,往往仅考虑对受影响的人群的损害,忽略了道路两侧动植物对环境噪声的阈值。对生物的影响评价,一般仅考虑距离道路两侧200m范围内的影响,但是生物生境被割裂,容易使动物在穿越公路视的长远影响。
(3)评价手段不够。在现状评价和预测评价中,主要采用公式计算和文字说明,有些问题难以发现。采用地理信息系统等手段,从时间和空间上对环境影响进行叠加分析,更有利于发现存在或潜在的环境影响,同时也更为直观和生动。
另外,环境评价有些环节做得还不够。例如工程分析较为粗糙。工程分析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可靠的数据,客观、公正的描述整个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况。目前,由于环评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缺乏必要的协调,难以得到可靠的污染源资料,使得工程分析比较粗糙,由此会导致污染源强计算不准等。
2.3公众参与仍存在一定局限性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目的是使交通建设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能够被公众充分认识,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害公众利益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环境纠纷,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1)法律对公众参与权利保障不够
目前,中国对公众参与作出比较完整规定的法律是《环评法》,但它只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是,没有明确规定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数量,以及哪些项目需要多少位专家参与?哪些项目只需要交通建设项目周围住户参与?要多大范围内的住户参与?客观上给环境影响评价很大的灵活性,也造成实际操作上的随意性,使得公众参与无法收到实效。在方式上,由于公众文化水平不一,应当采取生动浅显的手段给公众传达信息。另外,目前对公路的新建选址评价,往往选址已定好,这实际上剥夺了公众参与的权利。这样的项目建成后,若达不到环境要求,往往以牺牲公众健康利益为代价,或者进一步重复投资治理,因为不合理的布局将破坏生态环境,而恢复被污染的生态环境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2)法律对违反公众参与条款的行为缺乏相应的责任条款《环评法》中只规定了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公众参与,而没有规定违反公众参与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使得公众参与实施时缺乏积极性。另外,如果某项交通建设项目对周围部分居民有利,对另一部分居民将造成不利影响,当公众参与只采纳部分人的意见时,将会使结果有失公正性。
(3)公众参与意识亟待提高
交通建设项目能够极大地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当地经济发展的潜力。正因为这样,当地居民和地方政府在环境影响方面考虑很少甚至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来获取这种便利和潜力。所以,这也是中国公众参与意识亟待提高的一个表现。环境影响评价是强化环境管理的一种制度,是减少或避免交通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种有效手段,在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持续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但交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今后发展和不断完善过程中,必须解决包括以上所述的问题,才能使其作用充分的发挥,达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目的。
3可持续发展理念之下环评发展的趋势
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经过几十年的环境保护实践中收到的共识。因此环境影响评价作为建设项目前期环境管理的重要内容,也必须把可持续发展原则体现在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中。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3.1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评价
从生产的单一过程的评价向生产的全过程评价发展。环境评价不仅依赖于建设项目的工程可行性,更要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环境资源的总体配置,在一个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投产、产品流通直到消亡的全过程中,每个环节都将产生附加投资、并消耗环境资源。因此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注意
到由于附加投资的资源配置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使总体环境资源配置合理,达到平衡。
3.2环境资源价值的计价及补偿
人类在发展建设中要利用环境资源,尤其要消耗不可再生的环境资源。这些将会对后代人的生存发展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对于任何资源的利用关键都是通过最小的资源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并保持其可持续性。因此用何种方法使拥有的环境资产发挥最大的效益,就存在着环境资产利用问题;用何种方法确定当代及后代环境资产的获取及分配,存在着环境资产获取与分配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到当代人如何对后代人进行环境资源补偿的问题。因此对环境资源定价,利用环境资源付费是必要的。在环评中研究建设项目时环境资源利用的补偿费用,通过这些费用转化为开发可替代的环境资源,保证永续利用,建立环境审计的科学理论与方法显然是必要的。
3.3建立完善的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
与以往的环境影响评价相比,未来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应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描述当前环境状态的环境指标,即环境现状评价;第二部分应是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境指标体系,即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筛选及预测;第三部分应是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指标,包括可持续性的输出、输入指标,环境资源价值及补偿、环境审计。环评要论证建设项目对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是否科学合理,以及应采取的相应措施。
4结语
由于交通项目及其服务产品的社会公共属性,决定了其利益相关群体、服务对象都很广泛,尤其是交通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为复杂,对于在传统意义上的财务与经济评价中无法定量分析的部分,更应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之下进一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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