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秋菊(广西来宾市忻城县人民医院广西忻城546200)
【中图分类号】R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2)43-0012-02
【摘要】目的探讨家属参与健康教育对提高老年服药依从性的效果观察。方法将100例老年肺结核患者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对照组使用健康教育对患者进行入院宣教、出院指导及遵医服药对肺结核病的重要意义。实验组在健康教育的基础上,采用家属同步参与健康教育。2组服药依从性及护理满意度调查进行比较。结果实施干预6个月后,实验组服药依从性、护理满意度调查均显著高于对照组。结论实施家属参与健康教育,能使患者更好地配合治疗。家属及患者都满意。
【关键词】肺结核老年健康教育
目前,肺结核仍是我国一个常见病,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肺结核亦有增加的趋势,尤其在一些偏远地区更为突出,其不良的生活方式和患者所处的环境密切相关。研究表明,患者不依从治疗是当今医学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已成为医学界研究的重要课题[1]。家庭是社会支持的重要组成部分,家属的关心、支持和督促是促进肺结核康复的前提和基础。为探讨提高老年肺结核服药依从性,我科对50例老年肺结核实施家属同步参与健康教育,取得良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选择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我科住院的老年肺结核患者100例,病例纳入标准:(1)符和1993年WHO组织推荐的肺结核诊断标准;(2)需要抗痨治疗;(3)年龄>60岁;(4)自愿接受各种问卷评估。排除标准:(1)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病家属史;(2)合并有认知功能障碍及老年痴呆者。文化程度:文盲22例,小学29例,初中35例,高中14例。按入院时间先后随机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各50例。实验组男34例,女16例,年龄60-77岁,平均年龄71.6岁;对照组男32例,女18例。年龄60-79岁,平均年龄70.5岁。实验组家属对象为患者的子女31例,配偶19例。2组患者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具有可比性。
1.2方法两组患者均给予相同的健康教育干预,每周2次,每次30分钟。健康教育内容如下:(1)向患者宣教肺结核的相关知识,包括肺结核发生原因、传播途径、危害、治疗药物、过程及不良反应,治疗过程中健康生活习惯、饮食习惯、出院后指导,包括适当活动、休息,坚持、规律、联合用药的重要性及定期门诊复查的意义。(2)心理干预与调适。向患者讲解心理状态对肺结核服药依从性的影响,对患者进行心理指导,在患者紧张、焦虑时给予关心、理解、体贴、减轻患者焦虑情绪。实验组在对患者健康教育的基础上采用家属同步教育,每次健康教育结束后,了解患者及家属对健康教育内容掌握情况,对不完全掌握的,给予强化指导
1.3观察指标根据就诊先后顺序建立2组患者及实验组家属档案,记录一般情况,联系方式、家庭地址、服药情况及门诊复查时间等,2组于干预6个后月进行患者遵医行为调查及护理满意度调查。服药依从性好为:能坚持遵医服药,定期遵医门诊复查。服药依从性差为:拒服、漏服、自行停药、间断停药、不定期门诊复查。护理满意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不满意。
1.4数据处理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对数据进行处理,计数资料以(%)表示,组间比较6采用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实施家属参与健康教育后2组患者服药依从性及护理满意度的比较见表1。
表12组患者服药依从性及护理满意度比较例(%)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3讨论
3.1影响老年肺结核服药依从性的因素肺结核治疗的不依从性是影响肺结核难治、复治、甚至导致生命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高翠南对中国肺结核患者服药依从性的研究显示[2],老年患者对药物副反应耐受差,容易造成拒服或自行停药。此外,老年患者依从性差还与其对结核知识缺乏,未能理解按时服药的重要性,地理条件、经济条件受限等因素密切相关。另外家庭的支持、患者不良的生活方式、社区健康教育措施等也是影响老年肺结核服药依从性的重要因素。
3.2实施家属参与健康教育的意义实施家属参与健康教育,将家属同时纳入教育对象,能充分发挥其对患者的支持与监督作用。帮助患者强化健康教育内容,督促患者遵医服药、合理饮食与适当运动、按时复诊,帮助患者采取有利于疾病康复的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同时患者和家属长期生活在一起,家属能对患者的生活方式等各方面产生影响。良好的社会支持可以引导人们对自身及所处环境产生积极的情绪体验,激发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也使患者的整个家庭建立一种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谐的家庭关系使患者心情愉快,有利于患者提高服药依从性。
参考文献
[1]张益娥,汤建红.护理干预对农村高血压患者服药依从性及治疗效果的影响[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2,28(12):14-15.
[2]高翠南.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依从性的探讨[J].中国防痨杂志,2002,24(5):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