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创新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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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创新研究

于晓丽

于晓丽

蒙阴县审计局山东省临沂市2762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审计事业有了很大进展,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基于中国特色审计实践下的审计制度创新;是国家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权力运行、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完善具有重要的意义。基于课题组的实践经验,本文总结当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如审计能力与新时代的要求存在差距、项目组织实施存在不足、审计评价和成果运用不充分等,并从提升审计能力、构建“政策研究+数据分析+现场审计”新型审计模式、提高审计计划执行刚性、完善审计评价体系、提高审计定责量、创新审计成果运用机制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以期推动新时代背景下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审

引言

经济责任审计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是干部监督管理部门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审计工作中,主审工作贯穿整个审计项目,是审计组核心成员,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目前主要是通过审计被审对象所在单位的财政收支及其他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来反映其执政效果。重点关注的是领导干部任职期间重大经济决策的制定、执行及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自身廉洁从政情况等。与其他审计方式相比,该审计方式着重对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从而为其调任或者升迁提供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我国独有的一种审计方式,自实施以来在推进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2当前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2.1审计能力与新时代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具有层次高、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等特点,而“经济责任”一词的范围界定比较宽泛,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未对其做出清晰的界定,导致部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在实践中由于定位不清晰、经济责任内容把握不准确等原因,造成审计方案对审计萡围界定不准,内容过粗、过泛等问题。

2.2经济责任审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不尽协调

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计划、管理、组织实施、审计报告的内容和评价标准等方面均不尽协调。如,二者分别由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资源环境审计司负责组织实施,各自制定审计工作方案,分头组织实施,但经济责任审计也要对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领导十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的主体内容作出审计和评价。同时,经济责任审计和财政收支、政策跟踪等审计在内容上也不同程度存在重叠。因此实施过程中审计组任务的交叉重叠、评价内容的重复等问题很难避免。

2.3审计程序实施复杂

现有的体系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程序存在较大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2个方面。第一,审计时间截点不准确。在已经开展大量审计工作后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开展时间都在其离职几年后进行。这样导致一些有问题的干部有充足的时间及借口粉饰问题,使得审计结果与实际情况出现较大偏差。与此同时,选择这样的时间截点会导致一些地区干部职务交接不清,或者同一项目在多个领导干部任期内持续出现经济问题,使审计人员在划分具体责任时出现困难。第二,审计程序单一化。在现有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大多使用常规的审计方式,没有考虑到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是对干部任期内履职情况的调查,忽视了对所在地区人民群众意见的走访、民主评议等方式。同时由于该种审计的重点在于“责任”,在于评价审计对象的履职情况从而出具审计报告,给相关部门对该领导干部的任用作依据,但在实际审计当中对于责任的划分往往是制约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的一大问题。

3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创新的实现途径

3.1创新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体制

由中央审计委员会确定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的方式,将能够较好地解决审计项目计划不权威、不稳定的问题。同时,笔者认为,在未来应当将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审计机关拟定、审计委员会批准作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方式,并形成制度,避免计划的随意性。同时,随着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各省级审计委员会先后成立,随着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的加强,应该说从省部级领导干部到县区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其计划管理由中央和省两级审计委员会审批通过,更有利于防止重复、交叉审计等现象。

3.2在操作层面厘清审计职能边界,切实聚焦经济责任

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如果不能树立正确的审计理念、聚焦到经济责任上,不能将主要的审计资源配置到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中,则审计工作会事倍功半,难以实现审计目标。在审计过程中,要及时转变审计理念,准确把握审计职能边界,聚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将评价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管理财政收支、防范经济发展风险隐患等方面所做主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放在首位,对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应仅关注与经济责任有关的问题》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在审计过程中,要严格对照相关审计规蒗、指南要求,准确把握审计职能边界,制定好明确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解决好“审计做些什么”的问题。

3.3改进审计程序的实施

第一,建立健全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追责制度。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设计初衷是在干部的任用、提拔、免职上发挥作用,以实际数据作为评价标准,避免人为干扰现象的出现。要使经济责任审计真正发挥有效作用,必须严格执法,对于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给予相应人员处分。对于给定的改进意见,一定要督查其及时完成,整改到位,切不能使经济责任审计浮于表面,成为搞形式、走过场的代言词。第二,坚决执行离任必审、未审不离的原则。在当下,对于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一般是在其离任后甚至离任多年才开展相关工作,极大地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一方面是时间长、任期跨度多带来更复杂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干部已经在任,往往会干涉审计实施,影响到审计结论的客观性。因而在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必须坚决执行离任必审、未审不离的原则,这样才能真正使经济责任审计发挥作用。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审计主审应该随着审计的逐渐深入,对审计方案和思路应不断细化、补充或调整,将审计方案中没有明确的重点重视起来,从而,将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地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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