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雨琼(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644000)
【摘要】为了便于质量控制,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将临床可重复使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集中化管理。包括对重复使用器械和物品的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无菌物品的发放。医疗器械清洗是医疗用品再处理的一个必要过程,是关系到患者安危、保证医疗护理质量与控制医院感染的重要环节。
【中图分类号】R197.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3)18-0364-02
在高水平消毒和灭菌前,用水和去污剂或者水和酶洗液清洗器械、器具和物品,通过清洗去除明显的有机残留物(如血液和组织的残留物)和无机物。清洗是任何消毒或灭菌措施必要的第一步。复用程序开始前,表面没有清洗干净,该消毒和灭菌过程是失败的。[1]
1.器械预清洗
手术器械通常应进行预浸泡或预冲洗,防止血液或组织干涸。被粪便、痰、血液或其他物质严重污染的物品要在医疗区域进行预清洗后送到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如果未去除明显污物,将由于分泌物或排泄物干燥后很难清洗。故物品和器械使用后应尽快清洗和去污,即预清洗。
2.器械、物品的清洗
器械、物品的清洗,即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终末漂洗。
冲洗: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洗涤: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漂洗:用流水冲洗洗涤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净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2.1影响清洗效果的因素:有水、清洁剂、机械力、时间、温度。不能忽视人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
水:要求清洁用水的硬度、氯离子含量、铁离子含量、碳酸盐类含量,必须符合饮用水的标准。不然会影响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质量。
洗涤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来选择清洗剂。PH<7的洗涤剂主要用于无污染物的清洗。PH>7的洗涤剂主要用于有机物的清洗。金属器械我们主要选择弱碱性洗涤剂。含酶清洗剂,有较强的去污能力,能快速分解蛋白质等多种有机污染物,现在被广泛使用。专科器械去污需要专用清洗剂。
清洗工具:合适的清洗工具是保证清洗质量的前提。所以清洗工具非常重要,包括有清洗海棉、高压水枪、软毛刷、喷头、清洗篮筐、清洗消毒机和清洗支架等。
清洗时温度:手工清洗时,水温宜为15℃-300℃。机洗时水温小于45°。因水温过高会使细菌蛋白凝固,影响清洗。
2.2清洗方法:清洗是一个过程,按照规范的流程,做好每个步骤和细节才能保证器械的清洗质量。
2.2.1手工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清洗和有机物污染较重器械的初步处理。
注意事项:
①手工清洗时,水温宜为15℃-30℃。
②去除干涸的污渍应用酶清洁剂浸泡,再刷洗或擦洗。
③刷洗操作应在水面下进行,防止产生气溶胶。
④管腔器械应用压力水枪冲洗,可拆卸部分应折开后清洗。
⑤不应使用钢丝球类用具和去污粉等用品。应选用相匹配的刷洗用具用品,避免机械磨损。
⑥清洗用具、清洗池应每天清洗与消毒。
2.2.2超声波清洗:适用于精密、复杂器械的洗涤。
注意事项:
①超声清洗时间应为3-5分钟,器械污染严重时最多不宜超过10分钟。
②清洗时应盖好清洗机盖子,防止产生气溶胶。
③应根据器械的不同材质选择相匹配的超声频率。
2.2.3清洗消毒器清洗:操作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上的规定。
注意事项:
①设备运行中,应确认清洗消毒程序的有效性,观察程序的打印记录,并留存。
②被清洗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充分接触水流,器械轴节部分应充分打开90°,可拆卸的零部件应拆开,管腔器械应使用专用清洗架。
③精细器械和尖锐器械应固定放置。
④冲洗、洗涤、漂洗时应使用软水,终末漂洗、消毒时应使用纯净水,预洗阶段水温应≤45°,金属器械在终末漂洗程序中应使用润滑剂。
⑤定时检查清洁剂泵管是否通畅,确保清洁剂用量准确。
⑥设备舱内、旋臂应每天清洁、除垢。
3.评价清洗效果
3.1评价清洗效果的标准
目前国际上尚无统一的标准,原因是缺乏统一、简单、广泛接触的测试污染物的方法来评价清洗的效果。但清洗程度至少应达到:
①降低物品上的生物负荷。
②去除有机污染物和无机污染物。
③灭菌时达到无菌保证水平。
清洗去除的目标物有: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类、无机离子、微生物负荷、内毒素等。
3.2评价清洗质量方法
评价清洗质量方法有目测法加放大镜下目测、替血试验、蓝光试验、残留蛋白测定法、细菌培养计数法、生物膜法等。
肉眼检查结合放大镜检查是最简单、最有效、最适用的方法。
4.清洗质量的监测
4.1日常监测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在检查包装时进行,目测或带光源放大镜检查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无污渍、无水垢等残留物或锈斑。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同时还有清洗剂的监测和水处理系统的监测及运转情况,并记录。
4.2定期监测
对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可采用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监测。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或清洗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清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5个待灭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参考文献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1]《卫生保健机构环境感染控制指导2003•CDC&HICP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