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境卫生管理站)云南泸西652400
摘要: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目前,得到这项民心工程的帮助已有数千万农民住上了安居房。但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农户对危改政策不清楚、危房改造对象识别不精准、危房认定不精准、危房改造质量不高等。因而,本文主要从危房改造户精准识别、危房改造质量、资金使用方面等方面进行探析。
关键词: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探析
1引言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以来,对照“两不愁,三保障”脱贫退出目标,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举措,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经济适用、确保公正”的原则,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这一平台,按照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使用、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资金,切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着力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改善生活环境,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打牢基础。
2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全国性的民生工程,历年政府都十分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截止到2016年,我国已经完成2300多万户农村危房改造,累计投入2137.9亿元[1]。但是,在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危房户指标分配不合理,出现了“厚友优亲”的情况,甚至一些基层干部挪用、贪污、截留补助资金。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缺乏第三方的监管、目标定位不清晰、基层干部腐败问题等。因此,本文结合相关资料及实地调查,深入分析如何提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精准性,从实现真正的惠民。
2.1宣传力度不够,农户对政策不熟悉
由于村民在沟通和理解上存在偏差,存在着未批先建现象普遍,危房建房面积标准难以控制,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大部分危改对象拿到乡镇政府申报文件或进入县级部门公示名单后,以为就拿到了房屋危改的名额了,往往在还没有将危改材料上报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部门,就立即着手房屋的改建、扩建和升层工作,就造成了危改对象先违法进行危房改造,虽然危改工作属于“绿色通道”的民心工程,但危改对象往往会未批先建,严重扰乱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秩序。村民新建、改建房屋过程中,往往会超规定扩建或升层房屋。根据《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定的危改房屋建筑面积标准为: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村内已建成房屋调查中发现,一户危改对象4-5口人房屋的建筑面积往往达到200-300平方米,有的甚至建成3层楼。这些情况与危改的初衷明显不符。
2.2没有精准识别补助对象
在2017年农危房改造政策中明确指出了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为“4类重点对象”,即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而危房则是局部危险(C级)或者整栋危房(D级)的房屋。但是,在农村补助对象筛选过程中,一些农民虽然符合对象,但是不想要,而不符合条件的确争着要,并且很多村干部在补助对象分配上存在着“厚友优亲”的行为,导致一些贫困居民的危房得不到改善。使得精准扶贫对象不到位,存在一定的误差。
2.3没有精准使用补助资金
为了提升和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力度,最大程度的发挥补助资金的作用。我国在2011年制定了相关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不得用于通讯设备采购、车辆采购及生活补贴等,且该项资金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困难农户手中。但是,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仍旧截留该项资金,部分基层干部与县级财政勾搭,从而骗取改造资金,从而极大的影响了农村危房改造惠民项目的实施。
2.4房屋建设监管不到位
一是农村住房的原始建筑材料不合格。在建造房屋时,由于建材费用昂贵,许多农户为了降低建房成本,不严格按照施工法规要求进行。再加之在农村住房的建设过程中,缺乏质量管理监督机构对房屋的建材和结构安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因此,房屋的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的纠正。这导致村房屋安全系数较低,产生严重的安全隐患。二是施工质量无保证。在我们调查的几个村民小组中,一些房屋的建筑由农户自己进行,由于缺乏相关的建筑施工资质,房屋的建造不能严格按照相关建筑要求进行,这也会导致房屋出现许多质量问题。
3提升农村危房改造的精准力度
3.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农危房改造工程稳步推进
以县为单位建立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县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县级、乡(镇)层层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使工作落实到户,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多渠道宣传,为农危房改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各宣传手段,针对危改户宣传危改政策、危房改造审批程序、危房改造方式等,让老百姓做到心中有底,便于配合住房改造;二是打造加固改造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引领作用,对技术服务工作队、加固改造施工队、乡镇技术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加固技术培训后,并组织召开现场会,测算改造资金、明确改造要求、改进改造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三是及时组织业务培训。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培训或现场指导,着力加强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农危房改造水平。
3.3严格执行政策要求,规范农危房改造工程建设程序
3.3.1严格申报审批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审批制度: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实行补助标准和补助对象公示制度,补助对象的住房状况、补助标准等基本信息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与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合同或协议,明确补助标准与工程竣工时间、质量、面积等要求。
3.3.2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住建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四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对“4类重点对象”开展危房筛查,确定住房安全认定的底数,开展危房认定,由县住建部门组建技术工作组对危房认定等级复核。
3.3.3加强项目建设监管。及时组建专业技术人员,责任到村、任务到人,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和培训,以消除所有房屋危险点为目标,入村入户现场精准制定加固改造一户一方案,确保危房改造房屋安全可靠,达到抗震要求。并做到在项目建设监管过程中,严把四个关口:规划选址关、建材质量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
3.3.4加强资金管理。农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及抗震加固资金由县财政局统一管理。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将补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监督使用”的原则,严格监督资金使用。
3.4科学规划突出特色,指导农危房改造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3.4.1、编制特色民居图集。住建部门要结合当地抗震设防、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等要素,按照“经济实用、确保安全”的要求编制了特色民居图集,免费提供多套民居户型设计给农户使用,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经济实用的特色民居。
3.4.2编制专项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分类安排,精准实施,连片推进”的工作思路,编制农危房改造专项规划。在规划的指导下,以农村危房改造为工作抓手,加大对村庄建设风貌控制力度,推广特色民居设计工作,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
4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我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不断实施,有效提升了贫困居民的居住条件,达到“住房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应该对标危改政策,准确把握对象,严格把关,做实做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采取正确的资金监管及使用制度,让危房改造对象真正享受到国家政策的好处,
参考文献
[1]郭江华,杨晶.精准扶贫视阈下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创新研究[J].农业经济,2017(11):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