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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生活品质的逐步提高,对环境的要求也就越来越高。现目前针对环境保护的呼声日益激烈,环境保护规划已经成为现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做好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是从根本上改善人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最终达到社会、环境、经济的和谐发展。在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经历了几个阶段,分别是萌芽阶段、探索阶段、发展阶段和深化阶段。文章针对在环境保护规划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指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使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环境保护;规划;探讨;分析
环境保护规划就是指在确保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同时对人类活动空间和自然环境进行合理安排。进行这项规划的主要目的是对人们的各项活动进行有效指导,让他们能够对生产或者是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合理分配,一定程度上削减排污量,对排污者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从而使我们生活的环境得到改善,促进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我国环保规划的不同发展阶段
随着我国经济和工业化城市的发展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日益严重,环保规划备受人们关注。环保规划体系也经历了萌芽趋于成熟的成功转变。
(1)萌芽阶段
1972年我国在世界人类环境会议上,首次提出了符合中国特色的环保规划,这标志着我国环保规划思想处于萌芽状态。但是由于我国受当时经济、技术水平的限制,没能切实地将环保规划付诸于现实,仅仅将它作为一项战略目标。所以,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环保规划没有成型的理论和体系,也没有专业的单位和技术人员从事这项工作。
(2)探索阶段
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制定了最早的区域环境规划,也就是济南市的环境规划和山西省能源环境专项规划,以上两个规划范围仅局限于污染治理,方法理论仍停留在定性为主的阶段。1983年,我国第二次环保会议提出“三同步和三统一”的方针政策,这时环保才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和影响评价内容也在全国开展起来。
(3)发展阶段
我国在1986年进入了国民经济的“七五”时期,开展了国家环境预测工作,更为重要的是成功地将计算机技术运用到了环境规划工作当中。这一历史时期的环保规划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建立了我国环保经济模型、系统动力模型等一些列的模型体系,开展了生态破坏经济损失估算研究,为今后的宏观控制奠定了基础。
1989年全国环保第三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的整体规划。1993年国家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各个城市编制环保规划的指导意见。1994年国家发布《环保计划管理办法》,首次对我国环保规划的编制、管理和体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推动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
2.环境保护规划的作用和不足
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环境保护规划从萌芽到深化,经历了许多磨难。今天的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得到较好的完善。总的来说,环境保护规划是一个载体,它全面的协调和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关系,力求达到平衡,是一种超前意识的体现。我国的环境保护规划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对各项环境保护活动都起到了积极地作用。
尽管这几十年来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果,但是总的来说,想要在现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中继续保持,环境保护规划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1)环境规划缺乏法律支持
我国现目前对于环境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是环境法,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环境法没有得到公定力和执行力,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环境保护规划工作者的积极性。一部没有权威性的法典,是不会起作用的。环境法总的来讲是和现在高速发展中的经济是冲突的,这也就导致了在环境规划在工作中受到阻力,缺乏一致性和协调性。
(2)环境规划的实施缺乏统一协调
尽管我国在环境规划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环境管理部门还是缺乏相应的职能结构,相关体系也不健全,由于环境管理部门呈现多样性的状态,是环境保护规划跟其他的一些部门出现交叉和责任不明的现象,而且这中间还没有相应的协调机构,就导致了环境保护规划在实施当中得不到落实。
(3)环境规划的资金难以落实
环境规划的运转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对于环境规划面临的资金困难问题,大致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因为种种原因,政府机构的限制,导致资金得不到落实,很多制定出来的方针政策变成一纸空文;第二,政府的投入较大,环境保护规划是一项长期而且见效缓慢的工程,在政府之前投入的设施得不到相应的回报,久而久之失去信心,不愿意再投入。
(4)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体系还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监管机制,导致环境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的薄弱环节得不到有力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严重的影响了工作的可操作性。所以,在环境规划中,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监管机制是目前应该做的工作,只有完善工作体制,才可以保障环境保护规划的顺利进行,确保我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
3.完善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划法律机制
要提高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律效力,就必须对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将环境保护的总体规划纳入到政府审批的范围内,使其与其他的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性,从而使得环境保护规划在我国城乡整体规划中的地位有所提升。此外,还需要出台《环境规划法》,使其法律效力能够得到全面发挥。在这一法律中,需要对环境规划的法律效力进行保障,制定环境规划的程序和相应的执行权力,对于环境规划的主体和环境保护过程中公众的权力义务明确进行规定,使环境保护规划能够发挥其应有的法律效力。在出台的法律文件中,需要对环境保护的制度文件以及相关内容进行规范,绘制环境保护的综合图集,确保环境保护编制的规范化和合理化。
(2)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划的监督机制,首先应该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评估机制,通过立法的形式对我国环境保护规划进行评估,建立相应的评估制度,然后根据评估的结果对规划项目进行调整。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安排相关人员对评估制度进行跟踪,验证环境规划方案实施的有效性,对于规划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提出相应的解决和调整方案。在新的环境保护规划调整过程中,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教训有目的的实施方案设计,使得规划方案更具有说服力和可操作性。将环境保护规划的评估结果作为业绩考核的依据,然后根据评估结果实施问责制度。在政府的目标责任中对行政问责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背环境保护法行为的惩罚方式进一步明确规定,这样就可以对环境保护规划实施起到督促作用。只要通过行政问责制度对环境保护的评估结果进行约束,才能有效落实环境保护的规划制定过程。如果对于行政问责不加以规范,就会使得环境保护规划制度流于形式,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造成环境破坏的恶性循环。
(3)增加环境保护规划的资金投入
我国政府部门需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对环境保护的使用资金投入,此外,还需要对社会资源的使用进行积极引导,划定有效的环境保护区域,以此作为保护环境的样本区,带领更多的地方全面进行环境保护。
结语;综上所述,我国环保规划工作对于环保工作的开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对各个历史时期的环保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由于体制和社会发展情况的限制,环保规划的落实情况和执行力度得不到保障,实施过程缺乏规范、合理的统一量化标准来进行评估。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环保规划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环保部门应该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建立符合我国特色的环保规划体系,推进环保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城市规划与城市环境保护_邓少林
(2)对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研究与分析_李晓敏
(3)关于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分析与发展_刘新颖
(4)关于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探讨_赵莉敏
(5)试论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工作程序_孙荣庆
(6)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分析与展望_董伟
(7)我国环境保护规划的具体分析和展望_杨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