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权成为我国法学界的热点问题,是在1990年初对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期间。当时修改后新刑事诉讼法最终并未接受沉默权制度,但是随着1998年10月我国对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法学界对于这个问题的兴趣又被激发起来,就我国应否确立沉默权制度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制定的《主诉检察官办案零口供规则》
天津律师
2002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