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创新的探讨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6-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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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制创新的探讨

张军屏

福建省泰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福建省354400

【摘要】近年来,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络以及终端设备配置发展迅速,在为多个传统行业注入新的创新血液的同时,带来标准化、规范化、高效的新管理模式。但是建筑业,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领域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本文结合日常监督工作实际,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基本现状、发展方向及功能要求等方面进行了简要的阐述,与同行共同探讨。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近年来,我国在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市场经济环境日益成熟、城镇化建设大步迈进的背景下,建设工程总量、项目规模持续扩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不断增加。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并提出了大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要求各省在2015年年底前建立省级一体化工作平台,全面实现“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总体目标。如何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手段,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监管,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以达到强化监督力度、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的目的,是丞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研究探讨的一大课题。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基本现状

近年来,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终端设备发展迅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及时掌握建设工程完整信息,用公正、公平的监督标准来保证整个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与程序化,强化监管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优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等方面逐渐重视,并针对信息化建设开展了诸多卓有成效的新举措。但是,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利用市场化手段研发相关软件方面、信息化标准制定方面、相关数据库建设方面及整体规划方面,与先进发达国家(如日本、德国等)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体现在:不同地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由于经费紧张等原因,除经济发达地区外,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化监管系统研制、应用及维护管理工作开展进度较为缓慢。在已应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监管系统的地区中,开发深度及应用效果差异明显。部分先进地区实现数据对接、动态监管等联动管理模式:在质量方面与检测管理系统同步对接;在安全方面包括了基坑监测预警、起重设备监控等动态信息。大部分地区的信息化监管系统相对独立、封闭,采用电脑单机处理监督业务,除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窗口部门或本单位其它相关管理系统实现部分数据交换外,基本没有建立与其它地区或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此外,由于开发、维护企业不同,在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较早、经验较多的地区,相关数据共享、系统对接端口开放涉及产品版权、后期权限等利益问题,信息化统一监管缺乏相关法律层面支撑,未能实现信息化能效最大化,不利于提高效率、降低工作强度。

(二)发展方向

当前,计算机技术发展迅速,特别是计算机“云技术”的逐渐成熟与普及应用,结合先进网络技术,建立基于云技术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的技术条件已具备,其在经济性、易用性及实现动态联动监管等方面有如下明显优势:

建立、推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有助于大幅节省信息化建设成本。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的建立、统分结合,可减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的软件开发及维护费用,减少服务器、网络设备的购买费用。同时,软件开发、维护企业的统一及固定,也可最大程度保障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运行的协调性与稳定性。

建立、推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有助于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的数据共享,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有助于实现监管模式的统一和优化,充分发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职能,提高政府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建立、推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采用统一的数据内容、格式标准、网络制式,实现统一部署、统一实施,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联动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扎实稳妥的技术支持。在此基础上建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与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之间的网络互联,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受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强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监管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确保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

(一)能解决的主要问题

1、统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执法尺度,完善对监督档案、各责任主体的动态监管及全覆盖联动。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领域,国家、各部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但由于缺少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以确保监督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实际监督管理过程中可操作性大打折扣。信息化建设,就必须对监督工作内容、监督方法、监督标准以及对监督结果的管理进行详细、明确的界定。

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在实现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在监督管理程序化、规范化的基础上,通过网络化管理,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强制性标准以及技术手册等原来以独立、静态、仅办公室内查阅的形式转变为共享、动态、在线的、可及时为监督工作提供指引和帮助的新渠道。同时,借助移动手持终端设备以及统一监管平台内嵌软件,完成监督信息采集和监督工作记录;结合嵌入式软件与基于服务器的统一监管平台,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实现信息交互,如:将监督任务或相关管理信息通过内嵌式软件实现统一监管平台下载与移动手持终端设备间上传下载;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通过统一监管平台对某项目监督过程、对某责任主体资质人员资格的查询等等。

2、实现项目监督现场与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无缝对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涉及面广,信息量庞大,监管工作由具体的质量监督员或安全监督员在施工现场实施。通过统一监管平台,将每一个项目的基本信息、报监业务实施及记录、工地现场监督实施与监督记录、质量安全问题、整改与行政处罚实施及记录、工程事故、投诉等信息集成共享,并将有关内容与项目具体监督人员直接对接,保证监督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借助统一监管平台,实现对监督人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

此外,鉴于监督工作流动性强,多为野外作业,而过程监管实质上依赖监督人员现场执法行为等原因,借鉴交警巡逻执法手段,借助统一监管平台,内嵌条目式质量安全行为违法行为内容以及对应的整改或处罚尺度,现场监督人员执法后由手持移动终端设备直接上传服务器,最大程度杜绝监督管理的人为因素及随意性、降低现场监督人员劳动强度及抵触情绪,也便于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能在办公室及时、完整、准确地获取项目监督情况,提高监督管理工作的公正性及透明度。

2、开发思路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的开发,可以现有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执法文书为基础建立数据模型,采用“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WEBSERVICE技术和GIS技术等进行设计和实现系统机构,充分利用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城市工程项目数字化监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课题取得的项目成果,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系统开发管理理念,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以信息资源规划(InformationResourcePlanning,简称IRP)作为方法论支撑,进行业务流程的梳理和信息管理需求,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软件系统的框架模型;利用信息资源目录(IRDS)进行数据建模,满足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以及业务协同,以“单位工程”为质量安全监管的基本单元,进行数据采集及处理;以企业应用集成(EAI)作为理论集成进行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的应用建模;采用“云技术”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远程控制中心,建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机构业务数据远程存储备份中心充分整合当前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和现有应用系统,全面发挥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的最大效能。

3、基本功能

为了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力度和工作水平,凸现政府向社会的服务职能,基于互联网、工程详细情况、监督动态联动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应具备如下基本功能:

网络管理系统方面综合考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实际以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数字化平台建设纲要,应具备:接受建设工程网上报监,划拨分配监督任务,制定监督计划;实现政务公开,各项管理职能、动态信息,国家、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查询及监督;接受网上投诉,并将处理结果上网,供投诉人实时查询;实行网上备案,网上创优申报,网上通知、公告等,便利企业及下属单位的工作方式,达到提高办事效率,公开办事程序结果,节约办事成本,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接受工地检查系统上传的工地现场监督信息,进行工程建设各环节质量数据的登记、储存;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实时的管理控制;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执法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报表统计。

移动手持终端设备个人系统方面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普及以及移动互联网络不断提速的3G、4G时代,完全可以开发出基于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操作的客户终端,用于执行工地现场监督检查的和收集、整理、上传、建立监督档案,降低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督人员的工作强度,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程监督面临的新形势和需破解的难题

为了应对不断变化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新特点,目前工程监督需要破解以下相关难题。

1、建筑市场全面放开,在市场管理跟进滞迟状况下,企业对项目施工现场质安管理缺位凸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使建筑市场得以开放,但是在建筑市场主体结构尚不合理、地方投资主体不断变化、政府对市场监管机制还不是很协调的情况下,部分企业置信用于不顾,“大牌子小队伍”、转包挂靠、以包代管、管理缺位等问题日益突出,出现“一级企业中标,二级企业分包,包工头现场管理”的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分离的局面。

2、建筑市场充分竞争,客观导向建设各方主体工程质量安全意识淡薄。完善和有效的市场准入与清出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违规招投标和恶意压价竞争现象,使建筑市场较为混乱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企业为了微薄利润,导致现场投入不足,施工质量安全隐患加剧。

3、在新形式下,需要从法治的角度,理清工程监督机制下监督主体与客体的管理体制。应该说,目前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由于体制原因,既承担决策和监督的职能,又是企业主管,以致工程监管的主体与客体关系缠绵不清。因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行政体制内的监管、体制外的监督。

4、工程建设规模快速增长而监督资源有限的现状,要求进行监督机制创新。以泰宁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为例,监督人员编制框定,人均监督工程量超过原规定的4倍多,其中2014年人均监督面积达6倍以上,工程监督装备和交通工具受僵化的财政拨款限制,极为落后;而一些非工程监督事务不断增多,制约监督执法力度及效率提高的不利因素增加。

现阶段,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我们应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地利用先进的计算机、互联网技术,解放思想,循序渐进,优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信息化统一监管平台,为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助力,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建设工程信息化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10.

[2]胡玉义.浅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J].中国房地产业:理论版,2009,34.

[3]何清华.建设项目管理信息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