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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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部门是一个新建的部门,也是一个比较小的政府机关,在国务院这一级,它甚至列不上政府组成部门序列,只是一个副部级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但是,近五年来,它经历了两次巨大的体制变动和相应的机制调整。这两次体制变动,从一个侧面反应出我国政府部门在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方面的探索。可以说,这两次变动是我国政府机构设置对经济体制改革的应对,是我国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适应,也是我国行政管理理念与国际惯例、与现代社会通行做法的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