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8-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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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研究

全明坤

平南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广西平南537300

摘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规划和规划两个阶段。编制是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实施是规划工作的体现。规划实施和编制同样重要,如何保证规划的有效实施,已成为政府十分重视的问题。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保证土地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通过研究和借鉴在土地规划中实施保障措施的先进经验,有效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了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积极有效,土地管理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

关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措施

1前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一项战略规划,在土地开发利用、调控保护、规范城乡建设等建设用地、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现土地利用控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在规划和实施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效果并不理想,而由上级部门采用各种土地利用指标和自上而下的方法,各地的实际情况还没有得到充分的研究,有些情况往往是不符合当地实际的。

2规划实施保障的重点措施

2.1耕地保护保障措施

2.1.1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实保护耕地

实行严格的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分区,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规定保护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占用和浪费,不得回避国家建设项目。必须严格审批,完善农地流转审批程序和征地手续。土地利用行为要严格规划,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发现和纠正土地利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2.1.2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大基本农田建设投资力度

在严格控制基本农田建设占用和规划调整的基础上,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耕地总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质量保证体系。明确了各级地方政府确定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可操作性,并进行了目标评价,并进行了奖惩。建立稳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资金投入制度,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集中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各种农业水利建设资金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耕地质量提高的作用,高基本农田生产能力。

2.1.3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补充耕地面积为主要内容,开发以土地整理和复垦为主要内容的土地后备资源。在实现耕地“补偿平衡”和“总量平衡”的基础上,结合L市总体规划指标的控制,结合不同地区的建设占用需求和耕地补充潜力的差异。利用耕地,实现城市耕地的“补偿平衡”,城市耕地总量略有增加,即省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粮食安全作出贡献。

2.2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2.2.1建立健全土地市场机制,高效配置土地资源

规划期间,积极推进工业用地市场化进程,建立工业用地统一进入工业集中区与“供给引导需求”机制,探索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为主的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模式。建立完善二三级土地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建立统一的土地价格体系。整顿土地中介服务市场,严格审查中介机构资质,规范管理中介服务行为,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2.2.2加强用地指标控制,拓展建设用地空间

建设用地供应要坚决贯彻内涵挖潜为主、外延扩展为辅的原则,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积极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认真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建立完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和建设用地综合考评制度。

2.2.3强化产业用地管理,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在工矿用地利用现状基础上,结合工业发展战略和相关产业发展政策,制订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用地指标限制标准。产业用地门槛主要包括投资指数与效益指数,同时对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方式等方面指标限制。产业用地政策的制订不仅要考虑土地集约目标的地区差异,还要考虑集约目标实现的可行性。

2.3土地生态建设保障措施

2.3.1科学规划国土资源,完善生态用地布局体系

国土资源规划要从统筹城乡发展出发,围绕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为目标,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资源环境容量,提出调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目标。并通过规划,使各类保护区、林地、绿地的用地规模和布局科学合理,从而达到土地利用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2.3.2保障良好生态环境条件,加快生态体系建设

加强防护林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保留水系、蓄水、泻洪通道,保护和恢复湿地系统。在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之外,加强绿色生态系统和绿色通道建设。发挥耕地、园地、牧草地、水面等生态功能,做到生态建设与资源保护的有机统一。重点建设河道沿岸生态林带建设、沟渠河网生态廊道建设、废弃地生态修复、村宅周边生态经济林建设,改善环境,控制污染。

2.4规划管理保障措施

2.4.1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县域和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下级规划和上级规划的原则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出了空间结构,合理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集中了中心城区和城建区的范围,提高了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他有针对性和机动性,注重土地的利用。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根据土地利用控制的要求,细化土地利用分区,明确土地利用方向,以此作为控制土地利用的基础。各部门、行业的专项规划编制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以满足耕地保护和经济集约化管理的要求。

2.4.2加强规划实施法律制度建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龙头,是土地宏观调控管理最重要手段之一,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提高依法用地、按规划用地的意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规划合理利用土地。严格依法管理土地,积极推行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对违反规划占地的,应依法追究责任。按照依法实施规划的要求,制定贵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办法,提高土地规划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4.3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五年近期规划,明确各项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近期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实施差别化的土地利用计划调控,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用地。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建设用地纳入计划管理,不断完善土地供应的计划管理制度。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考核和问责,切实维护土地利用计划的严肃性。

3结语

综上所述,为保证规划管理的顺利实施,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同时增强土地资源危机意识,统筹规划土地资源开发,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黄珺嫦.土地综合承载力系统构建与评价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2015.

[2]纪昭.土地利用包容性评价与压力分析[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