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奎屯中医院内二科;新疆833200)
摘要:在中老年人或者是患有高血压的中老年人群体中,脑出血病症属于多发病,这种病症一旦发病,致残率和致死率都比较高。所以在对脑出血病人进行康复教育和治疗的过程中,医疗护理人员应该认识到这项治疗的重要性,才能帮助病人尽快的恢复身体健康。因为当前很多医疗护理人员对脑出血病人的康复期锻炼,没有存在正确的认知,提高了病人的致残率,不利于病人的临床恢复。因此医疗护理人员在对病人进行护理的过程中,应该帮助病人进行合理的锻炼。本文就脑出血病人康复期锻炼的重要性进行相关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脑出血病人;康复期锻炼;重要性;分析探讨
医院在对脑出血病人进行康复期锻炼治疗的过程中,应该引进先进的康复治疗仪器,通好医疗护理人员的宣传和康复教育,使得患者能够认识到这项治疗的重要性,并且积极的配合医疗护理人员进行相关的锻炼,才能保证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在对脑出血病人进行康复期锻炼的过程中,还应该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锻炼方案,才能降低患者的致残率,确保病人在恢复的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好的效果。医疗护理人员还应该帮助病人树立自信心,才能提高锻炼的疗效[1]。
一、脑出血病人康复期锻炼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患有脑出血的患者,主要存在的功能障碍是运动障碍和语言障碍。运动障碍指的是,患者的病变会导致患者的侧肢体,存在中枢性偏瘫。语言障碍主要指的是,患者在发病的过程中。出现了运动性失语的情况,或者出现感觉性失语和混合性失语。在进行患者功能恢复的过程中,发病后的前几周变化比较快,在6个月时基本能实现最大的恢复,患者发病两年以后。不会存在明显的变化。所以在对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的把握最佳的治疗时间,才能帮助患者进行功能锻炼,提高患者的康复效果[2]。
二、脑出血病人康复期锻炼的具体措施
(一)休息指导
如果患者的病症是急性的,应该进行卧床休息,不能长时间的进行运送,或者搬动患者。对患者进行翻身的过程中,应该保护患者的头部,翻身的力度要适宜,避免加重患者的出血病症。在对躁动和精神症状患者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对其进行约束,防止患者在翻身的过程中,出现跌落的情况。在进行休息指导的过程中,还要调整患者床头的角度,帮助患者进行静脉的回流,降低患者颅内的血压,减少脑水肿的情况。昏迷的患者要平卧放置,取出患者的活动性假牙,以免出现误吸的情况,要保证患者的呼吸畅通。在患者的生命体征平稳之后,应该帮助患者进行互动训练,而且对训练的时间进行严格的控制,避免出现患者过度运动,用力憋气的情况[3]。
(二)饮食指导
在对患者进行饮食指导的过程中,应该通过食疗,提高患者的抗病能力,改善患者的脑循环。不能食用一些刺激性的食物,应该叮嘱患者不能吸烟,减少饮酒的情况,不能食用一些肥肉和猪肉等高脂肪的食物,可以食用一些鱼虾和瘦肉。可以帮助患者食用一些粗纤维的食物,保证患者的大便通畅。如果患者的病症是急性的,还可以进行高蛋白的饮食。要对患者的钠盐摄入量进行严格的限制,避免患者的脑水肿情况加重。在进行食物食用的过程中,温度要适宜,避免烫伤患者的口腔黏膜,还要避免过冷的食物,导致患者的腹泻。如果患者不能主动食用,在进行喂食的过程中,应该防止食物进入气管引起窒息[4]。
(三)锻炼指导
在对患者进行锻炼指导的过程中,应该制定合理的功能锻炼计划,改善患者的机体循环和代谢能力,促进患者的康复。医疗护理人员应该帮助患者进行主动和被动的锻炼,在患者的病情稳定之后,就要协助患者进行运动。在患者的肢体能力恢复之后,还要鼓励患者进行自主的运动。在进行锻炼的过程中,一定要循序渐进,并且配合适当的针灸和按摩,才能提高锻炼的效果。一般来说,患者在患病的时间内,只要坚持锻炼就可以恢复机体功能。如果患者在发病的过程中,出现了失语的病症,还要帮助患者进行语言训练。通过必要的训练,帮助患者恢复语言能力。在训练的过程中,也要逐步的帮助患者进行锻炼,避免患者出现过度疲劳的情况[5]。
(四)心理疏导
很多患者在患病的期间,因为长期的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会出现一些悲观的情绪,在进行锻炼的过程中往往比较着急。医疗护理人员应该做好患者的心理疏导,才能提高锻炼的效果。医疗护理人员在帮助患者进行锻炼的过程中,应该多关心患者,使其能够配合医生,进行必要的治疗和锻炼。
参考文献:
[1]李明.延续性护理对脑出血偏瘫患者康复效果的评价[J].延安大学,2018.
[2]黄欣,邵亚,李亚玲.奥瑞姆自理理论在康复期脑卒中病人的应用进展[J].护理研究,2018,32(02):186-190.
[3]李娟.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不同时期功能、情绪、生活质量轨迹及照护需求的研究[J].第二军医大学,2017.
[4]陈楠.自发性脑出血偏瘫患者肢体功能恢复情况分析[J].吉林大学,2014.
[5]王春燕.自发性脑出血患者康复期延续护理方案的构建与研究[J].郑州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