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鲁西监狱医院山东济宁272100)
【摘要】监狱全额承担在押罪犯医疗保健和诊治费用制度与个别罪犯高额的医疗费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以法律为依据,建立罪犯大病统筹,是摆在监狱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从建立罪犯大病超前的预防机制、科学的施控机制、合理的保障机制、合理的保障机制等几方面,就监狱罪犯的大殶统筹提出了前瞻性思考。
【关键词】服刑罪犯;大病统筹;机制建立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6)28-0274-02
建立监管医疗卫生安全长效机制,是确保监狱场所长期安全稳定、有效预防监管医疗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在诸多监管医疗工作中,大病治疗一直是扼制监管医疗发展的瓶颈。目前,加强大病统筹建设,建立大病治疗体系,尤其是如高血压、脑梗塞、心脏病及传染病等治疗和管理,已转变为监狱医疗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关于监管医疗大病统筹工作,本人有几点思考。
1.有力的领导机制
监狱领导要始终高度重视监管医疗卫生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监管医疗大病统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严格落实有关法律和政策,扎扎实实抓好监管医疗大病统筹工作细节,确保罪犯身心健康,不出现任何纰漏,不发生任何问题。[1]要从政策和资金等各个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监管医疗卫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管医疗卫生工作在维护罪犯身心健康、促进监狱平安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才能使大病统筹工作体系的建设有了组织上的保障。
2.超前的预防机制
监狱人员集中、居住密集,监管医疗卫生工作要始终要以“预防为主,安全首位”为指导思想,大病统筹同样也要立足于预防,着眼于防范。
2.1宣传教育制度
主要以监狱内的报纸、黑板报、广播站等为宣传媒介,大力普及卫生防疫常识;以开展包括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周、卫生防疫月、预防艾滋病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以举办卫生防疫知识讲座为平台,不断增加民警和各监区罪犯卫生员的卫生防疫专业知识,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以通过狱内文化教育信息平台或闭路电视播放一系列短小精悍的重点疾病知识节目,以达到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2.2卫生治理制度
根据流行性疾病和季节性疾病变化的特点和规律,结合监狱的实际情况,分阶段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法。蚊虫蝇高发的季节,在监狱内进行全方位喷洒长效灭蚊蝇药物;冬季低温监狱要提前做好老残犯安全过冬的各项工作,减少冬季老残犯发病率,使老残犯能安全过冬。
3.科学的施控机制
积极地采取各项施控措施,确保监狱的医疗卫生安全,一直是监狱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建立科学有效的施控机制,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3.1加强查体工作硬件建设
根据目前监狱的实际情况,罪犯的查体对象主要包括新入监罪犯、在押服刑人员、特殊工种的罪犯、老残犯等。对监狱医疗卫生工作来说,查体工作贯穿罪犯改造的整个过程,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已步入规范化、系统化的轨道。但很多监狱医院仍对结核病痰检,心脏B超检查,高清X线透视等所需医疗设备匮乏,造成大病漏诊、误诊,不能及时得到转诊和治疗。[2]
3.2加强大病病犯的管理
主要为高血压、脑梗塞、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犯建立治疗跟踪管理档案,并实施规范的动态管理;及时对慢性病犯的病情做出病残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保外就医,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对这类病犯以集中关押管理为宜,并且要及时对他们的病情做出司法鉴定。
3.3加强大病治疗所需药品管理
对罪犯使用的药品实行阳光采购,对医疗器械、药品等公开招标采购,保证医疗用品的质量;严格各项药品管理制度,加强对大病治疗所需药品的管理力度;对罪犯使用的基本药品实行公示制度,打消罪犯疑虑,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和健康发展。[3]
4.合理的保障机制
为使监管医疗大病统筹工作持久、稳定地开展下去,监狱要采取一系列的保障措施,逐步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机制。具体来说,要做到三个方面。
4.1组织网络
建立监狱到监区到罪犯三级医疗卫生网络,明确指定各监区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警察,监区卫生员和服刑医护人员要持证上岗,提高医疗卫生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加强对监区工作的考核。
4.2医疗资金
大病治疗所需资金数额庞大,监狱不能仅仅依赖于罪犯医疗费用足额到位,监狱要积极地创造条件,争取多方面的支持,例如罪犯家属分担、社会捐款、企业捐助、卫生系统拨款等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医院基础建设,改善就医环境;不断增强、更新医疗器械,以满足大病治疗临床工作需要。[4]
4.3完善制度
建立并完善个人所需费用承担比例制度,对基层监狱充分调研,广纳意见,建立罪犯大病治疗所需费用的承担比例制度,监狱承担、家属承担、社会捐款、卫生系统下拨的各款项按比例合理划分,因地制宜,灵活多变。建立帐物公开制度,接受各阶层监督,保证资金阳光、安全、合理使用。
5.务实的创新机制
5.1监狱医院多元化发展模式
从单一的医院治疗模式转变为集治疗、预防、保健、康复、心理治疗为一体的多元化模式。随着社会的进步,罪犯对健康越来越重视,不仅仅满足于有病才到医院治疗的传统观念,因此,监狱应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转变单纯的治疗模式,开展保健、康复、心理治疗等为内容的医疗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罪犯对健康的需求,达到“无病预防,有病早治,疾病防残”的目的。
5.2罪犯就医多层化发展模式
从单一的监狱医院发展模式转变为监狱医院主导,有机引进社会医疗资源,为病犯尤其是大病、重病提供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医疗服务。一是可以依托社会医院的专家资源,聘请社会专家坐诊,开展医学咨询工作,稳定罪犯情绪,着重提高大病治疗的水平,丰富治疗方案,促进监管秩序的稳定。二是在保障全体罪犯基本医疗的基础上,努力探索解决罪犯医疗费限制的“瓶颈”,推行医疗和药品制度改革,增加国家基本目录以外的高档药品。三是增开自费医疗、自费药品等项目,特需医疗费用可以在罪犯个人自愿的原则下个人承担,这样可以比较好地满足不同类型病犯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我国罪犯医疗社会化问题研究《政府法制》(2014).
[2]构建监狱罪犯医疗经费保障机制的几点思考《中国监狱学刊》(2012).
[3]监狱罪犯医疗费用保障研究《当代经济》(2009)作者:杨娟.
[4]我国在押犯医疗费改革探索《当代经理人》(2005)作者:马玉涛.
[5]监狱服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再思考《法制与社会》作者:袁桂娟(20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