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富山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519175
摘要:2014年《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国家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该制度属于一种典型的行政许可制度,是将单个污染源为管理单位的微观政策手段,管理的对象是一定规模以上的固定源。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国内关于固定源监测管理的研究虽然相对较多,然而这些研究往往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缺乏实践分析,对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体系的系统性研究不多,该方面还处于空白状态。因此本文从现实需求出发,通过相关的理论分析结合制度改革要求,对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化、详细化分析,希望能够为我国固定源排污管理更好地开展提供有利作用。
关键词: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问题;建议
污物排放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其涉及到社会环境、人类身体健康等问题,加强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能够推动固定源排污得到更好地控制,这就能够降低其对环境以及人类身体的不利影响。我国实行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是对固定源排污更好管控的重要手段,如此能够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国家实力的全面提升,为国家健康持续发展做好基础与铺垫。不过就当前的情况来看,我国还没有正式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相关条例、指南等可执行的细则,这就导致我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没有较为科学的标准做参照,从而导致其实际的监测中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总结,并提出相对应的解决办法。
一、固定源排污许可监测管理制度分析
1.管理对象
排污许可管理对被管理对象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济能力等都有较高的要求,因此其适用对象是一定规模以上的固定源。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固定源即不是指统一名称的排污单位,也不是直观地将每一个烟囱定义为一个固定源。具体来看,固定源指的是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由同一个法人所有,并受到统一性管理的一组产排污单位的集合,包含单一固定源或者位于相邻区域在同一边界内的所有污染物的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源。我国固定源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对于不同规模的固定源,能够由大到小分布实施,并进行了阈值的设立,分批次进行目录的公告。
2.固定源排污许可证主要内容
排污许可证的核心内容就是“排放许可事项”,在具体的许可事项中,对监测、报告和记录以及排放限值的要求更为重要,是固定源一定应当满足的要求。另外,排污许可证中的载入事项还含有与排污相关联的排污口设置要求、标识要求、污染治理设施清单以及生产设备清单等。另外,国家针对于不同的固定源设立了相对应的标准,对某种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依据技术经济可行性做出了不同时间尺度的规定,如对日排放总量、月排放总量以及年排放总量等都进行了限制,以便促进固定源排污管理更加全面,有效降低环境污染。
二、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固定源许可证检测管理旨在为固定源许可证的实施情况进行监测,检测数据及其分析结果是判定和衡量污染源排污行为是否合法的有效证据。不过由于受到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还不是十分健全,存在如下问题:
1.存在异常监测数据
固定源排污许可检测的目的在于对相关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解,明确其是否符合标准,以便对其进行科学化管控。然而就当前的情况来看,虽然我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对于各个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出了规定,但是对其监测设备以及监测办法等并没有进行详细化规定,这就导致在实际的监测中存在监测设备不一、监测效果不一的情况,由于受到设备或者人为原因的影响经常会产生监测异常的现象,如果处理不当将会直接影响到污染源守法行为的确定。因此必须要对该方面的事项提升重视度,将异常监测数据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2.监管方式不科学
监管方式是否科学直接影响了监管效果,因此做好监管方式的健全和规范十分重要。当前我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主要采用的是“一证式”监管,具体的手段有两种:第一,进行监管执法计划的制定,书面审核支撑材料以及执行报告。第二,实施现场检查以及执法检测。就以往的政策框架而言,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监督性检测与现场执法检查有效配合的形式,这种模式往往需要耗费较多的执法资源,并且所需要花费的成本较高,没有目的性,效果也不是十分明确,同时监管部门还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可知做好监管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十分迫切。
3.缺乏监管人才
监管人才的综合素质和技能高低直接影响了监管效果,要想提升监管的有效性,促进监管效果的不断提升,必须要加强监管人才队伍的培养。就当前的情况来看,县级环保部门普遍存在执法人员和环境监测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数量较少等方面的问题,在实际的监测过程中无法有效制定执法方案,并且不能完全胜任书面审计工作,这就导致监管的效果不理想。另外,还有很多地区的组织机构对于监管没有较高的重视度,不能将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导致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无法得到良好地落实,其执行效果堪忧。
三、解决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问题的对策
1.加强固定源排污许可监测重视度
固定源应当依据许可证中的规定,对实际的监测信息进行记录,定期进行执行报告的提交。记录的目的在推动监测过程和监测结果信息可查,为监管部门更好地判定固定源是否受到提供有力的依据。具体来看,所记录的信息一般有设施维护信息、质量保证测试信息、原始监测数据信息、异常运行信息、设施开停机信息等。固定源依据相关规定对原始监测数据进行规划化处理,同时向监管部门进行执行报告的提交,而监管部门则根据具体数据信息制定监管执法计划,通过对企业提交执行报告核查,与现场检查以及执法监测有效配合,判断其是否守法排放。另外,政府还应当对我国该方面的法律规范进行完善和健全,针对于具体的监测设备以及监测办法进行科学化规定,以便相关单位能够合理根据规范开展监测工作,推动监测过程更加科学,结果更加可靠。
2.做好监管方式的改革
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监管框架内,对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开展“审计式”检查,对相关数据进行全面化分析,明白各个数据之间的逻辑性,并配以指向明确的“靶向”现场执法检测和检查。通过推动监管方式的科学化转变,能够增强实际的监管效能,促进执法效果的不断提升,并且还可以对各个监管部门的责任进行合理划分。不过新的监管方式要求监管有更高的专业性,这就要求监管部门应当积极进行人才培养,不断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化技能,为其更好地开展监管打好基础。
3.做好监管人才队伍的构建
针对于监管人才队伍不足、专业化技能不高的问题而言,相关的执法部门应当做好改善,采取有效措施构建专业化的监管人才队伍。比如,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技术服务来补充监管人才队伍专业化技能不高的问题,或者进行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设计,对技术服务方和监管部门进行指导,制定科学化、合理化的监管执法计划。同时,还要定期对监管人才队伍进行专业化知识培训,尽量为其培训一些实际工作中能够用到的技能,推动其对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进行更好地落实。另外,还可以结合互联网开展“互联网+监管“等创新方式,推动执法监测的手段更加丰富,监测更加全面。
四、结束语
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是环境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推动其顺利实施有助于改善环境,促进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虽然当前我国固定源排污许可证监测管理制度的落实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笔者相信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各项条件的不断成熟,该制度将会得到更加全面地落实。
参考文献:
【1】宋国君.我国固定源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可行性研究【J】.环境影响评价.2016.03:09-13
【2】王亚琼.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检测管理制度研究【J】.中国环境监测.2018.06:08-13
【3】宋国君、钱文涛.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治理大气固定源【J】.中国环境监测.2013.11: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