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婴幼儿用药安全性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5-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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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婴幼儿用药安全性分析

冯龄

(云南省文山州妇幼保健院药房云南文山663000)

【摘要】一直以来,婴幼儿的健康问题都是整个社会的关注重点,进而使得人们对于婴幼儿的用药安全问题极为关注。但是在针对婴幼儿的用药工作开展中,始终存在着用药失当、不合理等问题,进而致使医患纠纷频频发生。文章主要是对婴幼儿的用药安全性问题进行了分析探究,以此帮助有效改善用药状况,全面保障婴幼儿的用药安全。

【关键词】婴幼儿用药;安全;策略

【中图分类号】R9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231(2015)12-0016-02

【Abstract】Hasbeen,infanthealthproblemsarethefocusofthewholesociety,whichmakespeopleforinfantsandyoungchildren'smedicationsafetyissuesofgreatconcern.Butfortheinfantmedicationworkcarriedout,therearealwaysinappropriatedruguse,unreasonable,thusresultinginmedicaldisputesoccurredfrequently.Thisarticleismainlyoninfantsofdrugsafetyproblemisanalyzedtoexplore,inordertohelpimprovemedicationstatus,comprehensiveprotectionforinfantsandyoungchildren'smedicationsafety.

【Keywords】Infantsandyoungchildren;Safety;Strategy

前言

婴幼儿主要是指出生28d~3岁的小儿。处于此阶段的婴幼儿用药并非仅指单纯减少药量,而是需充分考量到用药的安全可靠性。针对婴幼儿病患,临床医务人员需在给予其科学治疗措施,掌握基本用药规律的同时,加强自身对于用药特殊性的考量及重视。

1.婴幼儿用药现状不佳

在针对婴幼儿的用药问题上,始终存在着几点问题。

第一,用药失当。经世界卫生组织调查发现,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有超过千万的小于5岁儿童死亡。而在这些死亡儿童中,因用药不当导致死亡的概率达到了2/3。

第二,用药剂量不准。依据SFDA的统计数据,在我国国内的药物市场中,未配备专属儿童剂型的药物所占比例达到了90%。有部分特殊药物剂型,如阿司匹林肠溶衣片。因为此药在临床之上尚且缺乏适宜的药剂型号,只能对其实施分割处理,但是在分割处理中,会对肠溶衣造成破坏,致使病患病情在用药之后不仅无法得到缓解,反而会进一步加重。

2.婴幼儿用药安全策略

2.1抗生素、头孢类药物安全应用

2.1.1青霉素类临床上较为常见的青霉素药物主要包括:青霉素、哌拉西林钠及氯唑西林钠等[1]。经相关研究表明,对婴幼儿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其细胞毒性较低,具有适当抗菌浓度的该药在应用中不会对人体造成什么明显影响。但是在临床用药时,还需注意加强对青霉素应用的过敏性反应。在对婴幼儿应用该药时,需先做好皮试处理,待其结果通过方可用药,而皮试阳性者则禁用该药。

2.1.2头孢菌素类在临床上对于头孢菌素类药物的应用,需注意在用药前做好皮试处理,同时是结果呈阳性者禁用。在临床上,对婴幼儿应用头孢曲松会导致婴幼儿的胆结石,在停药后,胆结石表现会逐渐消失。在头孢菌素类药物的应用中,还需注意将其与高效利尿剂混合应用,以此避免对病患的肾脏造成损伤。而在将此类药物与乙醇共同应用时,则会导致病患体内的乙醛大量聚集,导致醉酒表现出现。

2.2解热镇痛类药物安全应用

小儿发热的主要原因为感冒,针对此病通常会应用尼美舒利颗粒[2]。在此药的应用中,儿童药量为5mg/kg,分两次用药,每次用药时可持续退热时间达到了12h。在病患病情尚未明确时,不可直接应用尼美舒利颗粒做盲目退热处理,以此避免对病患的病情充分表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热程变化造成干扰。而现今临床上应用较广的解热镇痛类药物为对乙酰氨基酚,在其应用中疗效较佳,且吸收性较强。但因注意的是,在该药的应用中,其药剂量不应过大,低于3岁的患儿应谨慎应用。

2.3呼吸系统类药物安全应用

2.3.1平喘药虽然平喘类药物多为非处方药,但是并不建议婴幼儿应用该药。婴幼儿如果出现哮喘表现,需及时到院就诊,并采用静脉注射、口服、喷雾等用药方式。应注意的是,在喷雾、吸入用药时,可发挥速效且安全的优势性,因此建议对婴幼儿采用此种用药方式。

2.3.2祛痰药在对婴幼儿应用氯化铵类药物时,需注意加强对其剂量的重视。如果过量用药则会导致患儿在临床上出现呕吐、恶心等表现。经研究表明,对婴幼儿应用喷托维林类药物,会导致其呼吸受到抑制,因此在临床上,应对婴幼儿禁用甘草片。

2.4消化系统类药物安全应用

2.4.1抗酸药及胃肠解痉药在婴幼儿中,患有胃病者较少,8岁之下的儿童不可应用西米替丁。另外,在急性腹痛婴幼儿患儿中,较为多见肠道寄生虫、阑尾蛔虫。因此不应轻易应用胃肠解痉药物,以此避免对病患的病情造成延误,而是在经全面检查之后酌情应用。

2.4.2助消化药在针对婴幼儿的助消化类药物应用中,乳酶生可应用,但不可与抗菌类药物混合应用[3]。干酵母在应用中出现的不良反应较小,因此可应用于婴幼儿,但是如果用药量较大,则会导致腹泻的出现。至于多潘立酮类药物,由于婴幼儿的血脑屏障功能尚处于发育阶段,因此在该药的应用中可能会导致病患神经系统出现不良反应,低于1岁的患儿应谨慎用药。

2.4.3泻药通常状况下而言,针对婴幼儿不应采用缓泻药。有部分患儿父母为了保障婴幼儿的每日正常排便而对其应用泻药。长此以往下去,则会导致出现缓泻药的依赖性便秘,如果情况必要,需对患儿应用缓泻药,那么则需注意加强对其药量的严格控制,并指导配合实施饮食及运动疗法。酚酞片的应用原则主要为:低于1岁婴儿禁用该药。1~3岁幼儿慎用该药。

2.4.4止泻药在止泻药的应用中,洛哌丁胺药物应注意避免给低于1岁婴儿的应用,且出现严重脱水患儿也不应应用该药。而蒙脱石散剂的应用疗效较佳,且不良反应少,因此可对婴幼儿应用。而药用炭在应用中会对患儿的吸收系统功能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如果患儿已出现长时间的腹泻、腹胀表现,那么则需禁用该药。枯草杆菌类药物在应用中的疗效较为显著,因此也可用于婴幼儿。

2.5驱肠虫药安全应用

2.5.1阿苯达唑。属于光谱类驱虫药物,对于患儿的肝肾脏功能将会造成一定程度上的损伤。因此低于2岁的患儿应禁止用药,而2岁以上的婴幼儿在用药中需对药量做减半处理。

2.5.2哌嗪。此药所具备的毒性较低,因此在对婴幼儿应用该药时,需注意遵循专业医师的指导。

2.5.3甲苯咪唑。在应用该药时,低于4岁患儿的用药量需做减半处理。

3.结语

整体而言,针对婴幼儿的药物应用,为了全面确保其安全可靠性,需注意遵循这些原则:(1)严格掌握药物应用的适应证,选取适宜药物,并加强对用药途径、方式的科学选取。(2)对药物应用剂量进行科学计算,避免出现用药过量或过少的状况。(3)在药物应用中,需科学选取适宜的药物剂型及用药的间隔时间。

【参考文献】

[1]魏令敏.婴幼儿用药安全性分析[J].临床合理用药杂志,2011,13:101-102.

[2]刘莺,冯乐波.浅谈婴幼儿用药的安全性[J].求医问药(下半月),2013,11:18.

[3]林升禄.婴幼儿用药现状分析及安全性探讨[J].中国实用医药,2014,24:240-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