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社区警务制度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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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农村社区警务制度面临的困境与出路

张兆善张洋耿莉娟

张兆善张洋耿莉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中图分类号:DF3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41-1413(2012)05-0000-01

摘要:自2006年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以来,我国农村社区警务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本文在对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现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分析目前农村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最后试图提出建设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的新思路。

关键词:农村社区警务;现状;困境;出路

农村社区指农村各级居民点,即乡政府所在地、乡辖镇和不同规模的村庄。农村社区是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和农民聚居的地方,除进行经济活动外,也进行政治、文教、风俗与社会活动。我国农村地域面积广、人口多,农村社区占全国地域面积的75%,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总量的65.4%。近年来,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包括农村社会治安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也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最为关注的问题。为了有效解决现阶段农村治安问题,2006年9月,公安部下发了《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

一、目前我国农村社区警务现状

(一)警务体制: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乡(镇)设所,一区一警,并视情配备刑事民警、治安民警和内勤民警的基本模式。自《关于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决定》颁布以来,基本形成了以乡(镇)为中心设立派出所,一个或几个行政村为支点设立警务工作室的局面。此外,在警区划分、警力配置方面,各地方公安机关科学调查,因地制宜划分警区,使警力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基本上是以1个或多个行政村为1个警务区,实行一区一警。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对于城镇化水平比较高、治安复杂的地区,基本实现了一区多警。

(二)警务方式:农村派出所实现了“四个结合”,即工作方式主要采取了集中办公和定期下责任区相结合,统一安排和各自为战相结合,直接参与和组织协调相结合,目标考核和工作汇报相结合。此外,农村派出所建立并落实了相应的工作规章制度,使农作社区警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警务内容:基本实现“一警多能”和“打防并举,重在治本”的要求。目前,各地公安机关都十分注重对驻村民警的素质要求,规定驻村民警应当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安业务,接受过相关的警务培训,乐于并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公正执法、清正廉洁,身体条件适合在社区、农村工作,并要求民警必须“三懂四会”(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会擒敌自卫、会执法执勤、会管理服务、会群众工作)。此外,驻村民警通过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实地检查、警情通报等工作方式,基本实现了“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的工作目标。

二、当前农村社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警民关系淡漠,民警影响力降低。

公安派出所是地方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在“唯GDP论”的传统发展模式中,许多情况下不得不参与如控访截访、强制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导致群众对民警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的程度降低。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热情不高,使驻村民警在社区群众中的影响力弱化,加大了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的难度。

(二)考评机制误导,民警积极性不高。

长期以来,农村社区工作考核机制、奖励措施一直将破案打处(破案多、打击处理人数多)作为衡量农村社区警务室和驻村民警工作绩效的主要硬指标,突出了对一些表象的考核,忽视了基础工作的重要性。在农村实际治安工作中,破案多、打击处理人数多的民警受表彰的机会多、提拔得快,而那些长期踏踏实实抓基础工作、抓防范工作的民警,立功受奖晋级机会较少。

(三)警力不足、素质偏低,与任务需求的矛盾突出。

一方面警力不足的问题长期困扰农村公安派出所,必然造成民警职责分工不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基础工作的投入力度。加之不断的专项斗争、治安整治节奏加快、目标多、压力大的非常规工作无一例外地转嫁到派出所身上,整体公安业务工作的内容处于不连贯、不稳定状态,使得农村派出所民警不堪重负,无力抓基础工作。

另一方面,受这种疲于奔命工作方式的影响,派出所民警主动抓基础工作的意识消退,特别是年轻民警,因缺少老民警的“传帮带”,不会做基础工作的现象比较突出,造成基础工作延续链条断裂。

(四)日常工作不够规范,基层环境仍需改善。

近几年来,各种专项斗争和集中行动持续不断,派出所民警忙于应付,缺乏工作主动权,往往无暇顾及一些日常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到位;一些基层领导和民警在思想上形成了依赖上级安排工作的定向思维,习惯于集中式行动,而不愿主动、积极地开展基层警务工作。

(五)客观因素制约,农村人口多元化趋势使得基础工作难度加大。

农村社区警务工作核心是人口管理,农村公安派出所辖区面积大、人口居住分散。民警管辖人口的现状,决定了农村公安派出所民警从事基础工作的强度、难度高于城市派出所民警。随着近年来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小城镇改造,农村人户分离的情况变化,游离于传统农业生产之外的人员急剧增加,并占相当比重,这些恰恰是人口管理工作的重点。他们从事的职业涉及方方面面,且变化性强,农村派出所民警在管理手段滞后的条件下,对这部分人口基础情况的掌握基本上处于“真空”状态。

三、强化农村社区警务建设的的基本设想

(一)坚持正确的理论引导,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警务

实施农村社区警务,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实现执法为民为根本任务,以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立足辖区、依靠群众,优化警力配置,规范警务运作,切实做到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强化基层、夯实基础,警民携手、共保平安,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警务工作新机制。

(二)切实提高农村社区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加强对民警的专业知识教育。要通过分期分类培训、集中授课、专业知识测试等多种教育方式,把农村社区警务列入初任民警上岗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和公安院校教材的内容。为确保农村社区民警队伍的基本素质,可实行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在农村社区民警上岗前进行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测试,合格者持证上岗。

(三)因地制宜,优化配置,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警务体制

1.分类调整基层警务机构设置。当前,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类是已经基本实现城市化,并正在纵向推进;第二类是正在由农村向城市化过渡,虽已建成城市雏形,但城市化程度不高;第三类是农村特点还十分明显的小城镇及一类、二类地区周边农村。农村社区警务体制应该从农村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公安队伍的现状出发,采取相应的农村社区警务模式,不搞一刀切。

2.优化警务资源配置。要加大投入,逐年增加基层一线警力。警力投入要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警力优先投放到外来人口众多、治安问题复杂、警务工作繁重的一、二类地区。要立足内部,挖掘潜力,提高基层警务效率,主要是要规范派出所领导职数配备标准,减少基层警务工作的层次,把更多的派出所警力投入到社区警务工作中。在选配社区民警时,要采取民警自荐、互荐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竞争上岗。

3.理顺农村社区民警与治安辅助力量的关系。为解决农村社区警力不足的问题,发挥治安辅助力量在农村社区警务中的作用,应把治安辅助力量与农村社区民警合理配备,整体运用。宜视农村社区大小,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为农村社区民警配备1-2名协警员,并将农村社区的外口专管员、治保干部等一并纳入农村社区民警的日常管理和指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