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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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研究

陈会敏1孙爱华2

1国营东海县安峰山林场江苏东海222300;2国营东海县海陵林场江苏东海222300

摘要:林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农村集体林业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有力促进了农村林业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规模效益的提升。只要我们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发挥示范推广作用,加强规范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实施人才带动,建立著名品牌,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一定能更好更快的发展。

关键词: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东海县

1存在主要问题

1.1覆盖率低,作用发挥有限,带动能力不强

东海县林业经济合作组织起步较晚、发展层次相对较低,参与农户的覆盖率还很低。截至2011年底,会员和带动农户分别仅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5.2%和35.9%。另一方面,合作组织的发展还带有明显的封闭性,现阶段东海县绝大多数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是在一个村或者一个乡的范围内几十户农户组织起来的,跨省、县甚至跨乡的经济合作组织并不多见。规模小,经济、综合实力不强,自我发展后劲不足,缺乏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1.2运行机制不规范不健全

尽管绝大多数林业经济合作组织都在其章程中规定了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理事及理事长的职责等内容,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组织内的责权利并不明确,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高和最终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少数“能人”手中,成员大会多流于形式,而专事监督职能的监事会则成为摆设甚至有的根本就不设置。

1.3部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不够规范

2007年7月国家正式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但在这之前成立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由于成立时无法界定它属于哪种性质和类型的经济组织,相同类型的合作组织,有的被注册为工商企业,有的被注册为社会团体,相当一部分甚至没有注册登记,导致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整体不够规范。

2促进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2.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以加快合作组织发展

一是政府在发展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时,要尊重林农意愿,坚持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不应过多行政干预。二是政府应在财政、税收、信贷、保险、科技和采伐指标等方面给予支持,出台规范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示范章程,明确其法人地位及各种经济合作组织形式,加强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管理人员及其他成员的培训教育,抓好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三是应将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纳入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以及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等方面优先选择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实施载体,以发展壮大林业经济合作组织。

2.2发挥示范推广作用以稳步推进合作组织发展

一是大力培植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典型。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运行,为全县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树立榜样。二是组织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成员经常“走出去”,到组织化程度较高、经济组织发展较快的地区参观学习,开阔视野,解放思想。三是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兴办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允许林业技术人员牵头组建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挥技术优势。四是制订实施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教育培训计划,由财政部门拨出专款作为互助合作基金,用于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人才培养,并依托各林业院校,建立教育培训基地,使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人才培养制度化、长期化。

2.3加强规范化建设以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一是指导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依法设立机构,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充分保障全体成员在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内部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实现自我组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宗旨。二是指导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依章办事,结合实际制定好章程,贯彻执行好章程的各项约定。三是指导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保持资产运行状况良好,最大程度地增加成员收入。

2.4加强组织化建设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一是引导、鼓励和支持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突破单一的技术、信息服务或销售服务,围绕降低生产成本,提高销售利润,拓展服务内容,提高合作水平。二是引导产品和业务相近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购买、加工、运输、销售、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实现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形成具有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的主导产业和拳头产品。三是引导同一区域或相邻的有实力、有需求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跨区域或跨行业联合,进一步提高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2.5加强标准化建设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

引导、鼓励和支持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的原则,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种子,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和准入制度。对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广泛开展林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相关技术规程的培训,加强生产信息监管,使合作组织成员的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2.6实施人才带动战略以增强组织吸引能力

以各级林业和经管部门为依托,着力加强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业务辅导员和经营管理者两支队伍的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能奉献的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一支法律政策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辅导员队伍,为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鼓励林业技术人员与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结成帮扶对子,为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2.7实施品牌拉动战略以增强组织竞争能力

引导、鼓励和支持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拥有自主、独立注册的商标,开展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支持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生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超市活动,支持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与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建立各种产销关系,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参与有关林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逐步提高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扩大主产品销售半径,提升林一合作组织的市场定价能力。鼓励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主动参与国际林产品市场竞争。

3结语

林业经济组织的发展,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农村集体林业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有力促进了农村林业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的提高和规模效益的提升。只要我们总结经验和教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发挥示范推广作用,加强规范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实施人才带动,建立著名品牌,林业经济合作组织一定能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敏敏.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对策与建议【J】山东经济信息2016(9)

作者简介:

陈会敏(1977—),女,江苏东海县人,大学文化,中级职称,从事工作:林业技术与经济。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北路206号林牧业局703室,陈会敏(收)手机:1589579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