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灯饰商业建筑的消防设计浅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12-22
/ 2

关于灯饰商业建筑的消防设计浅析

李胜田

广州智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10280

摘要: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灯饰商业建筑的消防设计有别于一般高层建筑,结合实际做好灯饰商业建筑的防火设计,就可以减少火灾发生的机率,减少发生火灾造成的社会影响和人员伤亡。基于此,本文结合实际工程案例对其进行探讨。

关键词:灯饰商业建筑;建筑消防设计;消防设施

一、建筑消防设计

1.1建筑功能布局

中山市为民新兴广场是集灯饰展厅和酒店为一体的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125115.56m2,建筑总高度98.30米,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上共21层,其中首~八层主要功能为灯饰展厅,九层为办公室,十层主要功能为酒店大堂、接待、西餐厅,十一层主要功能为酒店配套办公,十二~二十一层主要功能为酒店客房。

1.2防火分区

地下一、二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负一、负二层均为13764.83m2,每层划分为5个防火分区,机动车停车库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均小于4000m2,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面积小于1000m2。

地上一层划分为4个防火分区,二层~八层每层划分为3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均小于4000m2,九层划分为3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面积均小于2000m2,十层~二十三层每层为1个防火分区,面积均小于2000m2.。

1.3安全疏散及消防电梯

1)地下室部分:地下一、二层每个防火分区均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且相临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甲级防火门。

2)地上部分:防火分区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行走距离均不超过45m。首~八层每个防火分区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共设有七部防烟楼梯,一部封闭楼梯,四部消防电梯。十层设有五部防烟楼梯,十一~二十一层设有两部防烟楼梯,两部消防电梯。

二、消防设施设计

本工程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大空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

2.1消防给水系统

本栋建筑采用两路市政供水,地下二层设有2个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共为540m3,屋面设有1个18m3的消防水箱及1套增压装置。本建筑各层设置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同时在首层入口大堂、商场中庭的四层、八层灯饰展厅及十层酒店大堂共设置十三套大空间智能型水炮灭火系统。

2.2防排烟系统

地下一、二层车库均设机械排烟兼排风系统、机械补风和自然补风系统,汽车库按不超过2000m2划分防烟分区,排风(烟)量按6次/h换气计算。

地上部分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无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有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均设置机械排烟系统;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设有机械排烟系统。每个需排烟的房间或走道设为一个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均不大于500m2,且不跨越防火分区。面积超过500m2的房间或走廊设挡烟垂壁分隔,挡烟垂壁高度为500mm。

2.3消防电气

本建筑中消防用电按一级负荷,采用10kV两路高压环网供电。

本工程地下二层~二十三层及天面层各功能用房均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在地下一层消防控制中心内设置独立的消防联动控制柜,可联动消防水泵、喷淋泵、防排烟风机等消防设施,并设有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广播柜、消防用的119专线直拨电话等。消防控制中心24h有专人值班。各层的走廊、楼梯、公共出口处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

三、防火设计特点

2.1安全疏散

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对高层商店的疏散人数没有明确规定,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对多层商店的疏散人数作出明确规定,但对经营家具、建材、灯具等专业商店没有作出专门的要求。本灯饰商场主要用于展示灯饰样品和商务洽谈,与普通商店有较大区别。因此,应结合本建筑的实际情况作充分分析,并根据规范的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建筑内的疏散人数。

2.2防火分隔

为了营造良好的室内环境,本建筑内设置有贯通地下一层至八层的中庭,各层均采用特级防火卷帘对中庭进行分隔。根据建筑的特点,结合其功能需要,确定中庭合理、可行的分隔方式。为控制火灾通过中庭进行竖向蔓延,同时保证中庭回廊在一定时间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二~八层中庭周边设置耐火极限大于3.0h的特级防火卷帘进行分隔。

(2)中庭及环廊内不应放置任何固定可燃物,并采用不燃材料装修。

(3)环廊两侧的商铺与环廊之间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商铺可采用厚度不低于10mm的夹胶钢化玻璃与环廊进行分隔。同时,在商铺内侧设置自动喷水系统保护钢化玻璃,具体设计参数如下:

①喷头应安装在店铺内侧吊顶下方,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喷头间距不应大于2.0m,也不宜小于1.8m,与玻璃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0.3m。

②玻璃的上檐至楼板处应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封堵,其封堵材料在店铺内侧宜与玻璃平齐;

③应设置独立的水泵和管网;

④喷头宜采用边墙型快速响应喷头,喷头动作温度为68℃,工作压力应经计算确,但不应小于0.1MPa,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5L/s.m。当喷头距地面的高度大于4.0m时,每增加1.0m,喷头强度应增加0.1L/s.m(不足1.0m,按1.0m计)。用水量按保护长度和保护时间计算确定,保护长度按沿街玻璃铺面最长的店铺的实际长度确定,设计喷水时间不应小于3h。

(4)商铺开向环廊的常开门在火灾时应能自动关闭,可采用带电磁门吸式双向弹簧门,平时采用电磁门吸使之常开。发生火灾时,电磁门吸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断电,门吸失去吸力使得门自动关闭,门关闭后能从两侧手动开启并再自动关闭;

四、模拟火灾烟气分析

(1)火灾产生的烟气以轴对称烟羽流形式上升,到达顶板后,在顶板下聚集,并沿顶板向远处蔓延,当烟气层下降到门的高度后,烟气蔓延出发生火灾的商铺,开始向环廊及中庭蔓延,随时间推移在中庭内部沉积,在模拟时间1200s内,三层至八层中庭充满烟气。

(2)根据温度场的分析结果,在模拟时间1200s内,各层远离着火商铺的安全出口处的温度没有达到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极限值60°C。

(3)根据烟密度分布分析结果,在模拟时间1200s内,一层至二层各安全出口的能见度低于设定值10m;三层着火房间的安全出口在910s时达到能见度低于设定值10m;四层至八层各层各安全出口处的能见度达到设定值分别为790s、680s、620s、560s和530s。

(4)根据热分解典型成份CO浓度分布分析结果,在模拟时间1200s内,各层安全出口附近的温度均低于设定危险浓度、着火房间内CO浓度最高为330ppm,低于设定值。

因此,在火灾场景B01设定的条件下,除一层至二层可获得的安全疏散时间大于1200s外,三层至八层各层可获得的安全疏散时间分别为910s、790s、680s、620s、560s和530s,满足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结束语:在灯饰商业建筑设计中,建筑设计和消防设计是一个有机统一体,现行的防火规范对灯饰商业建筑尚未有专门的设计指引,而模拟火灾分析可以突破一般防火规范的局限,使设计人员拥有更大的创作空间,追求建筑设计和防火功能之间的统一。

参考文献

[1]邹炜峰.消防工程性能化设计理论的应用[J].广东公安科技2012.

[2]吴新宇.建筑性能化消防设计方法研究[J].建筑设计管理,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