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门急诊医保”)实施以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抑制了拖欠职工医疗费的势头;方便了退休职工就近就医、择优就医,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效益差、经济困难的企业,为了减轻负担,逐步取消了厂医务室对退休职工的门诊及配药,使一些退休职工感到看病既不方便,又增加了负担,意见比较多。
决策参考(上海)
2000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