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合作”在高职护理专业应用存在问题和对策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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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合作”在高职护理专业应用存在问题和对策分析

郭宇森张海峡

郭宇森张海峡

(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护理学院外科教研室714000)

【摘要】探讨临床护理教学中“院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对应的对策,以提高临床护理的教学质量。文章通过对“校企合作模式”的现状分析和存在问题的追述,在分析校企合作问题与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从政策、体制、理念及培养机制等提出多方面对策推进高职教育中校企合作的发展。

【关键词】院校合作高职护理存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R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1752(2014)12-0032-02

“院校结合”模式,就是利用学校和企业(医院)两种不同的教学环境和教育资源,实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无缝链接,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达到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教育模式[1]。近年来我国高职院校的发展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校企合作成为高职院校普遍采用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但总的来看,院校合作还存在着内容和形式单一、合作缺乏稳定性和长远性、合作动机有偏差等诸多问题。如何推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校企合作的进一步发展?提高护理教育效果,培养适合社会发展的实用性人才,已成为临床护理教学的新课题。笔者通过对当前护理专业开展“院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分析,并结合自己近几年的临床护理教学经验,提出相应的对策,现总结如下。

1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院校合作存在的问题

构建良好的院校合作的运行机制,实现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对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社会和谐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院校合作已经成为高职护理专业的标志性特点,但是制约高职护理教育的合作瓶颈也随之显现。

1.1理念瓶颈

1.1.1医院方面观念上的瓶颈

医院与学校分属于不同的系统,大多数医院看重的是短期和即得的利益,对参与院校合作的积极性与主动动性都较低。医院往往更多关注的是本企业人力资源的需求而不是人力资源培养的过程,目前往往是停留在单纯选择人才的合作层面,不参与或很少参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加之,医疗作为高风险行业,医疗纠纷加剧,使得有的医院甚至因此对院校合作望而却步,限制学生的动手操作。

1.1.2学校方面观念上的瓶颈

一些高职院校在专业培养计划中仍沿用学科本位课程体系和课程形式,“中专延长”和“本科压缩”的影子挥之不去。对高职教育所界定的“技术技能型”及理论上的“必需、够用”原则理解、实践不到位。注重学校教育,偏重书本知识,而轻视临床护理和社会知识,培养出来的学生甚至不能胜任社会所提供的工作岗位。

1.2政策、体制上的瓶颈

虽然我国高度重视高职教育的校企合作,从国务院到教育部乃至地方教育部门,都积极引导学校进行相关的院校合作实验,但还没有建立权威、完整的校企合作准则与指导手册;国家也未出台相应的奖励机制,尤其对校企合作中的企业利益保护不足;同时高职院校体制改革滞后,国家没有建立专门的负责设计、监督、考核和推行校企合作的协调机构,使得学校在院校合作中得不到企业的有效配合。医疗作为特殊行业,有关法规直接限制了学生的临床实践学习机会。

1.3互惠互利的运行机制尚未形成

当前,职业教育的经济功能和社会功能比较弱,医院与学校缺乏良性互动、互利共生的运行机制,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学院校合作仅限形式,合作深度不足。普遍认为把学生推到社会上实习就是贯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最常见是“放羊式”的顶岗实习[2]。另一种是把“工学结合”等同于以往的“见习实习”,仍然强调在校期间学生学习应以课堂学习为主,实验实习是为了验证理论知识。这与16号文件高职教育理念严重违背。

1.4“双师型”教师数量严重不足。

我国高职院校普遍缺乏“双师型”教师,尽管近几年教育部启动了“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但是真正意义上的“双师型”教师需要在生产实践的真实环境中经过多年的实践工作才能锻炼成熟。而“双师型”教师是保证高职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从而制约了“院校合作”的有效发展。

2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院校合作对策分析

笔者通过对当前临床护理教学中“院校结合”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自己近几年的临床护理教学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以下几点促进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院校合作的对策建议。

2.1政府出面干预,使工学结合制度化

尽快完善我国职业教育的法律体系,督促各级政府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职业教育法》的具体实施条例要规范制定、完善学校和企业(医院)的责任机制,明确规定企业参与高等教育的义务和责任。政府设立“工学结合委员会”,对医院和学校双方进行控制和监督,通过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以此促进医院与学校间的相互合作。

2.2寻求院校利益的共同点,成立校企利益共同体

医院要给予学校财力支援来分享教育成果;学校要通过培养医院所需人才,来接受医院的资金援助。通过加强与医院的深度合作,双方达到了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目的。通过校企合作,为学校培养一批“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的具有职业教育自身特色的师资队伍;建设仿真实践教学环境,促使高校自身实践教学实力的提升。通过校企合作,可以使医院的文化、理念、管理方式发生改变;临床教学人员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通过订单式培养护理人才,医院降低培训成本。

2.3引导保险公司介入,解除院校合作的后顾之忧

大力发展工学结合方面的险种,如学生实践中的伤亡保险、医疗事故保险等。从而解决学校、医院后顾之忧,保证学生临床实践机会。

2.4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完善医药高职院校服务社会的功能

在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中要有计划地安排专业课教师定期到行业、企业培训学习。也要定期开展对企业、行业聘请的兼职教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技能的培训,提高专(兼)职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同时,利用院校合作机制解决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共同开发科研课题,积极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

2.5引入行业、企业标准,建立科学人才评价体系

学校和医院共同实施学生考核与评价。学院对学生在校操行、学业等进行综合考评;医院按照准员工的标准,负责实习期间学生的全面考核。双方评价结果进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和就业的依据。从而督促学生主动参与“院校合作”的过程中。

3展望

21世纪科技的高速发展,培养智能型、应用型、创造型护理学人才是科学发展趋势的要求,也是社会的要求。“院校结合”利用医院的真实职场,为护生提供强有力的互动学习环境,实现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一体化、教学和教学管理一体化、学校和实习医院一体化,为构建工学结合培养方案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鉴于当前我国国情和教学实际情况,考虑到我国医疗单位的实际问题,有必要对院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进一步的思考,必须发挥政府职能,转变院校人才培养理念,树立长远合作意识、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建立科学实用的评价,探索出适宜我国特色的“院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从而推动高职护理教育的全面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新月.院校结合模式在高职护理专业教学中的实践[J].中国护理管理,2006,6(2):14-16.

[2]黄迎新.关于校企合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培训,2006(12):43.

[3]宋安顺,糜湘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中校企合作现状、影响因素及对策分析[J].教改探析,2013(15):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