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责任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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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责任制的思考

刘迪望魏彬羽

刘迪望魏彬羽(昌吉市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疆昌吉831100)

家庭医生责任制是以全科医生为责任主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技术依托、社区居民及其家庭的健康管理为工作内容、建立契约关系为服务形式的新型医疗保健服务模式;是改变医生坐诊模式,和谐医患关系,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障目标的重要途径。这种责任制通过约定家庭医生为家庭及其每个成员提供连续、综合、协调、可及的健康照顾,是转变医生坐诊模式、和谐医患关系、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

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实施社区卫生综合改革、收支二条线管理、推行基本药品目录等社区卫生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经验。现报告如下:

1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现状

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有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均组建了由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组成的全科服务团队,团队形式以城市型全科服务团队为主。通过全科服务团队,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的思考

2.1广泛宣传,树立形象。

2.2以点带面,全面推开。

2.3契约服务,分层推进。

2.4严格准入,加强培训。

3对北京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模式的思考

3.1签订契约式家庭医生责任制的最重要形式

家庭医生责任制目标是构建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主动式服务团队、与社区居民建立健康服务的合同关系,为居民提供全人口、全过程、全方位的家庭健康维护服务。其中最重要的形式是签订契约,只有签订了契约,才明确了责任,建立了关系。但是目前社区居民对签约或合同总有一种戒备心理,因此要克服这种心理要做好社区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的注册准入制,提高技能,保护隐私。满足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需求,逐步建立家庭医生的责任感和信任感;同时要坚持推广社区居民就诊保健的预约登记制,循序渐进,确立合同,实现居民与家庭医生的责任契约关系,逐步形成家庭健康管理的良性互动;还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以点带面,多方协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社区家庭医生契约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只有让社区居民逐步适应服务模式转变和建立对家庭医生的信任,才有可能顺利签约和实施家庭医生责任制服务模式。

3.2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经费保障、加强监督是保障家庭医生责任制实施的具体举措

家庭医生责任制的实施全过程需要卫生部门领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等各级领导的重视,也需要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小区管理处以及居民的配合以及相互合作,才能保证实行办法的顺利实施。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医生激励,才能保证项目工作可持续发展。长期关注深圳医改的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院长郭万达认为,家庭医生的推行机制要从经费、考核、制度安排等方面去改善。要让家庭医生转变固有观念,做到积极主动地签约、服务,除了培训与引导教育,对家庭医生的相关激励措施也应该配套出台,如需要对家庭医生的绩效考核既要有一些政策倾斜,同事又要对家庭医生的服务质量、工作数量和服务满意度纳入考核。

3.3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必须开展全科医疗,培养全科医生

全科医学是家庭负责医生的主要学科。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也是推动全科医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家庭医生制服务的对象由个人转向家庭成员,对于全科医生而言,需要更加扎实、更加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胜任开展家庭的健康管理责任人,因此,全科医生的继续教育、技能培训非常重要;公共卫生专职人员更多关注的是医疗与预防有机结合的关键点,全科医生在提供疾病诊治的同时,为家庭成员做好高危因素的预防指导,使疾病防治关口向健康人群、亚健康人群转移。由此可见加快全科医师培养、加强对参与家庭医生责任制工作的医务人员进行全科医学培训,是推行家庭医生责任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截止2011年1月,在本中心(含下设站)注册的医师人数共计89人(含助理),全科医师21人,全科医师占23%,其中21名全科医师均是在原有执业范围基础上参加自治区全科医学专业转岗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含中医全科2人),两名医师执业范围单独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按照WHO对全科医生提出的人物、目标和定位,北京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近期应把发展全科医疗、开展家庭医生责任制作为进一步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事情来抓。

家庭医生责任制在发达国家早已发展成熟。英国家庭医生数量就占到医生总数近50%。发达国家的大型医院普遍没有设置门诊部,市民的一些小病小痛都是交由家庭医生包办,大病则由家庭医生负责联络大医院转诊,而我国家庭医生责任制尚在起步阶段,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碰到许多问题,很多细则性的配套内容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家庭医生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大多是免费的,但作为今后一个长期的制度而言,是不是要考虑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这个钱是谁出?是老百姓还是政府,都是很实际的问题;什么情况下家庭医生可以上门服务?如何转诊?家庭医生在上门服务处理急诊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这些法律责任该如何划分?其中有很多具体的东西都要考虑进去;须尽快出台家庭医生上门服务以及病人转诊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责任服务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