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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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吴学军1李成民2

1.身份证:37080219751002XXXX;2.身份证:37080219700729XXXX

摘要:建筑工程合同是对建筑主体行为进行调节与规范的重要法律依据,其能够督促建筑主体按照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来履行责任,并且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起到规范性的法定依据的作用。但合同条款难以面面俱到,会存在一定的合同风险,为了有效提高风险抵御能力,就必须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本文对建筑施工合同中的风险进行分类,就如何做好合同风险防范进行探讨。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风险管理

引言

近年来,我国正致力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而不断奋斗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高,与此同时,建筑行业也迎来高速发展期,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增加,这也吸引了众多施工企业纷纷投入到建筑工程施工中。与此同时,由于建筑工程在法律法规上的不完善,也使建筑工程经济纠纷不断增多,而大部分经济纠纷都是建筑施工合同引起的,这也给建筑行业发展带来了许多不利影响。为此,加强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来防范合同风险,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防范风险的产生,进而使建筑工程项目的各个参与方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1、建筑施工合同风险分析

1.1经济风险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工程项目对设计图纸、工期、工程质量、责任与义务划分等要求进行明确,并将其写入到建筑施工合同的条款当中。而投标单位则需要根据这些要求来对合同条款进行细致的分析,以确保建筑施工合同能够与实际工程项目及施工水平相符。此外,在建筑工程中同时还包含有劳动力、材料及设备等市场价格内容,一旦这些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便很容易使建筑工程各参与单位发生相应的经济风险。

1.2合同签订风险

在合同签订风险中主要存在合同条款与法律规定不相符、合同主体描述不当、合同内容文字不严谨、合同条款缺失或遗漏等,这些都可能会给施工单位的自身利益带来损害,从而使合同的法律效果大打折扣。此外,在合同签订时,还要对合同中的风险转移、担保、保险、索赔等条款进行注意,并且在条款中不能遗漏关于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具体处理措施。

1.3合同履行风险

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中还同样存在着履行风险,这些风险主要有工程签证不及时确认、合同变更内容不合理或不及时、建设单位不按约定期限拔付工程款等。此外,还包括承包人对合同中具体内容的履行不够全面、监理单位没有尽到监管责任等风险。

2、建筑施工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建筑施工合同作为法律法规调控的重要手段,能够满足我国建筑行业经济发展的市场化要求,在建筑工程各个参与主体中,应以合同作为依据,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合理规避与防范建筑施工合同风险。

2.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

(1)设立专业机构进行合同管理

鉴于建筑工程的复杂性与庞大性,在对建筑施工合同进行防范时,最重要的便是要通过专业机构的设立来对合同进行专业化管理,在该机构中应包括技术、管理、造价等人员,并且要负责招投标工作的执行与合同的制定,在建筑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签订阶段,该专业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市场调研工作,并对工程项目中的相关数据进行大量分析,以便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确定。同时,机构人员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还要确保发包方与承包方能够通过风险预测来对各自的义务与责任进行明确,并且对某些难以预知的风险还要通过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分担等方法的实施,以此防范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中各类风险的发生。

(2)建筑企业建立相应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不同阶段的具体特征、要求、控制手段、重点方向等进行深入研究,与实际管理能力相结合,建立适合企业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专人、专岗、专心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使合同管理延伸到工程的每个时段、每个角落。加强管理职能,突出管理重点,对所有合同进行专门管理,建立审查制度、工程变更制度、明晰责任、明晰材料报送流程、合同后评价等。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明确职责,及时反馈合同相关信息,确保管理实效性。要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加快网络平台开发建设。建立与企业相适应的网络合同管理体系,实现网络合同信息报送,评审、会签制度,增强时效性与整体运作效率。

2.2重视建筑施工合同文本拟定

合同是工程契约的直接表现形式,若是没有规范的文本形式,或是语焉不详、条款避重就轻就不能约束合同双方的行为,严重时甚至产生合同纠纷。因此,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要求规范合同文本形式,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然而,由于每个企业的资源状况和发展历程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合同文本的蓝本拟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管理风格以及合同所辖工程项目类型等众多因素。除此之外,应培养同时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只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拟定工作才利于其标准化的实施。同时,为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益,合同的文本拟定并不能照本宣科,一味套用格式条款,应根据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结合当地合同履约环境和以往经验教训,及时地对合同文本进行适度的补充和完善。另外,工程合同涉及方面及其庞大,因各种因素影响导致的合同变更行为也相对较多,同时由于各种履约函件掺杂其中,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极其冗重,若是只依靠人力,不仅会加大人员开支,同时也会因为信息的传递速度慢而影响合同履约效率。尤其对于时效性较强的索赔合同,其履约资料的提供时间将直接影响索赔结果。因此,应推广并实施合同管理信息化制度,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系统的便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2.3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

要想有效防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就必须要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众所周知,在建筑工程结算阶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经常会发生经济纠纷,而之所以会产生这些经济纠纷,归根到底还是建筑施工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没有做足,致使建筑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实际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履行责任与义务,进而导致结算过程中发生很大争议。因此,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必须要对实际问题进行考虑,并在双方均能认可的基础上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以实现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动态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双方之间在合同责任与义务的履行监督力度,并针对建筑工程中所产生的设计变更、人员费用、材料价格等影响因素,来对工程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逐步的明确与细化,从而使建筑工程在结算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金额得到最大程度的降低。并且,在合同动态管理工作中,还要通过索赔制度与现场签证制度的落实来降低建筑施工合同各类风险的发生概率。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将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其作为建筑工程中重要的法律依据,应引起建筑工程各参与方的高度重视。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时,必须要通过相应的防范措施来对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各类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以此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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