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席勒把艺术的本质规定为“审美假象”,由此把艺术和实在对立起来,试图通过艺术的理想性使人们摆脱现实生活中物质欲望和权力机制的束缚,修复人性,实现人的平等交往和自由。席勒的“审美假象”论是对现实和人类文明弊端的深刻批判,但其美学上的激进主张恰恰折射出其社会实践层面上的保守立场。
关键词:席勒;审美假象;审美批判
《审美教育书简》(下称《书简》)深刻地影响了西方现代美学的进程。维塞尔认为:“在18世纪美学理论中构成一个关键性转折点的是席勒的美学理论,而不是康德的《判断力批判》。因为席勒的美学理论比康德的美学理论更多地指出了未来的道路。”哈贝马斯则称它是“现代性的审美批判的第一部纲领性文献”。本文着力探讨席勒在《书简》中提出的“审美假象”概念。首先对“审美假象”概念进行辨析,并梳理其学理背景,其次是分析“审美假象”论的批判性内涵及影响,最后,参照多种美学视角,对席勒“审美假象”论的“先天缺陷”进行批判性分析。
一
在《书简》第九封信中,席勒就提出了“假象”的概念:“不管你在什么地方遇到他们,你都要以高尚的、伟大的、精神丰富的形式把他们围住,四周用杰出事物的象征把他们包围,直到假象胜过现实,艺术胜过自然为止。”这里把“假象”和“艺术”并置,并分别同“现实”、“自然”相对,就已经指示了艺术和假象之间的内在关联。在第二十六封信中,席勒则明确将其表述为一个美学命题:“鄙视审美假象,就等于鄙视一切美的艺术,因为美的艺术的本质就是假象”。席勒同时也强调“审美假象”不同于“逻辑假象”。“逻辑假象”混淆现实,具有欺骗的性质,而“审美假象”自我显明为“假象”,当然谈不上“欺骗”。
我们有必要先对“假象”(Schein)作一番辨析。该词在德语中有“光辉”、“外表”之义,而“外表”则多有“表面现象”和“靠不住”的意思。仅以《书简》中“Schein”翻译来说,依笔者所见,就有三种:一是“假象”,如冯至、范大灿的译文和缪灵珠的译文(《缪灵珠美学译文集》第二卷);二是“形象显现”,见于朱光潜先生所著《西方美学史》;三是“外观”,如徐恒醇的《书简》译文、蒋孔阳《德国古典美学》等。自康德之后,“Schein”成为德国哲学(美学)的常用词,除席勒外,它在黑格尔、叔本华、尼采、海德格尔、阿多诺等人那里也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比如在《悲剧的诞生》中,尼采所说的“日神之梦境”即是“Schein”。需要注意的是,尼采突出了这个词的“光辉”之义,翻译者或译为“假象”(缪朗山),或译作“外观”(周国平)。海德格尔对该词的使用也往往突出其“光辉”之义,其著作的中译者通常将其译为“假象”或“闪耀”。
笔者认为,单就词义论,将“Schein”翻译为“假象”、“外观”、“形象显现”都没有什么不妥。但从上面的论述可以见出,虽然该词兼具“外表”和“光辉”二义,但在不同的美学语境中有不同的侧重:或是“非实在性”之义,或是“光辉”之义,或是二者并重。席勒用“Schein”规定艺术的本质,既是以此来反对那种视“美的艺术”为“消遣之物”的轻视态度,同时也是要为艺术确立不同于自然科学真理模式的“真理”。正像伽达默尔所说:“把审美特性的本体论规定推至审美假象概念上,其理论基础在于:自然科学认识模式的统治导致了对一切立于这种新方法论认识可能性的非议。”伽达默尔在此还指出,通过把艺术的本质规定为“审美假象”,席勒成为第一个确立“艺术立足点”人。在更大的意义上,它刻画了精神科学相对于自然科学的独特要素的特征。由此可见,席勒把“Schein”同“现实”相对立,同科学上的“真实”相对立,具有争辩性,是对审美之“非实在性”的强调,所以我们认为将其翻译为“假象”很妥帖,而若将其译为“形象显现”。虽很仔细,但略显冗长。尼采所谓的“Schein”则既强调“日神”的“光辉”之义,又强调梦境的“非实在性”,翻译成“外观”很恰当;而海德格尔在使用“Schein”时,“光辉”之义较为突出,译为“显耀”或更合适。这里多有妄断,因为翻译讲求的是灵活变通。
席勒的“审美假象”论直接源自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第53节中,康德宣称:“诗的艺术随意的用假相游戏着,而不是用这个来欺骗人,因它自己声明它的事是单纯的游戏,虽然这些游戏也能被悟性在它的工作里合目的地运用着。”(着重号为引者所加)此处的“假相”就是“Schein”。康德使用“Schein”这个词是为了强调“诗的艺术”乃是一种想象力的自由运作,并且是无功利的。所以康德又说:“在诗的艺术里一切进行得诚实和正直。它自己承认是一运用想象力提供慰乐的游戏,并想在形式方面和悟性的规律协和一致,并不想通过感性的描写来欺骗和包围悟性。”尽管从这些表述来看,席勒与康德非常相近,但如上所论,由于席勒刻意强化了“审美假象”的现实批判性而开辟了美学的新维度。
康德固然也对审美和认知进行了区分,但他并没有刻意为艺术寻找不同于自然科学认知模式的“真理”,而在席勒看来,将艺术之“真理”同自然科学的“真理”相区分刻不容缓。假若用自然科学的真理模式来权衡艺术,那么后者极容易被视为消遣之物。所以席勒说:“要防范知性对实在性的追求发展到一种偏狭的程度,以致美的艺术是假象就对全部美的假象的艺术下一个轻蔑的判断”。但是,在自然科学确凿的实在性面前,艺术和审美又能到哪里去获得自己的“本质”呢?传统意义上的“摹仿”理论是从属于认识论和自然科学真理模式的,根本不可能将艺术“真理”与科学“真理”分开。席勒大胆地宣称“美的艺术的本质就是假象”,看似是对自然科学真理模式的屈服,实则是针锋相对。将“假象”转化为一个纯美学概念,这样一来,艺术的“真理”是“假象”,根本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真理”。这是一个美学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因为它将文学艺术从附属于认识论的处境中完全解放出来。艺术的本质虽然是“假象”,但并不意味着它比自然科学的价值就低一等,相反,正因为其“假象”本质,所以它才是正直的、诚实的,自由的,而对假象喜爱的程度则直接表征了人在现实中所获得的自由的程度。艺术的“假象”本质赋予艺术理想性的品格,使得它不会被粗俗的物质现实所玷污。因此,艺术之“假象”本质并未消解掉艺术的价值,反而表明它比一切“有用”的东西更“有用”,它负有更严肃、更神圣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