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境内各民族文化及其与外来文化不断交流、整合和发展的汇萃。她的中和、兼容汇通等特质,使她能够以非排他性在其他文化区域中生存,并以其特有的中和气质向外潜移默化地渗透流传,既可以融合于其他类型文化之内,又可以和谐地独立存在于其他文化区域之间。中华传统文化的播迁,在世界文化史上别具一格。
中华文化具有较强的涵化力和适应力,自秦汉开始不断向海外传播、移植,在东亚、东南亚文明史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近代以来这种影响辐及欧美。从文化播迁的角度来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一)中华文化的传播:“汉字文化圈”;(二)中华文化的移植:华侨文化;(三)中华文化的分异:华族文化。这三个阶段递相嬗变,各具特征。但第一阶段说的是在华侨出现之前的事,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一 中华文化的移植:华侨文化
16世纪以后,华侨出国经商谋生逐渐增多,华侨聚居区星星点点散布于海外城镇。负荷中华传统文化的人口,通过自身的迁移与侨居,将中华文化移植异域,形成华侨文化,在东南亚各地及后来在美洲滋生蔓长。
西方殖民者开始在东南亚建立其殖民经济体系,华商的中介、华工的拓荒在其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从而形成华侨出国的外部拉力。福建、广东沿海,海外贸易素有传统,不少人出国经商。在明清政府的海禁政策下,甚至出现一些海商武装集团,以武力为后盾经营中国与日本、南洋等地的海上贸易。同时,人口压力日渐增强,也驱动农民出海谋生。此外,朝代鼎革、政治动荡,也驱使一些军民出洋避难。
在三佛齐(今苏门答腊),有几个华人海商武装集团,占地为王,如广东南海人梁道明,聚集数千闽粤军民,“雄视一方”(注:《明史》卷324,三佛齐传。)。今马来西亚沙巴的一个小港仍被称为 “林道乾港”,相传为林道乾所部海商武装与西方殖民者遭遇败退留居之处。在爪哇,有广东及漳州人移居,在一片沙滩之地上建起“百货充溢”之贸易港口,遂名新村,《瀛涯胜览》“爪哇国”载:“至今村主广东人也,约有千余家。”(注:又参见《东西洋考》卷3, 下卷。)柬埔寨有篱木洲, 也是“华人客寓处”。印尼的巴达维亚、 菲律宾的涧内、泰国大城的奶该、缅甸的八莫等地,都形成华人聚居区,巴达维亚、涧内华人曾达二三万人。
早期华侨聚居区一度形成了颇具规模的自成一体的社区,华侨文化与土著文化、西方殖民文化并立。17世纪下半叶,明朝遗臣莫天赐开发今柬埔寨河仙,十分重视文化的传承,一时文风蔚然,几与中土媲美。(注:黄铮:《从〈嘉定通志〉看越南华侨的历史功绩》,载《印度支那研究》1980/12月增刊。)1777—1886年加里曼丹岛的兰芳公司,可以说是中国国家制度的海外尝试,其首领罗芳伯自号“大唐客长”,重视中华文化教育,远道聘请中国书生开设讲堂,免费教授。但在19世纪中期以前,明清政府将海外华侨视为莠民、弃民,不时实行海禁,不许华侨返回故乡。这使华侨出国时断时续,也使华侨不得不长期寓居异乡。在这种情况下,东南亚不少华侨聚居区,文化的传承缺乏连续性,中华文化的这些移植点多自然消失。一部分华侨,单身男性(此时绝少有中国女性出国)多与当地土著婚配,繁衍混血后代,衍生混血族群,形成杂交文化。
例如,婆罗洲的杜孙人,自称系华人后裔,初来种植胡椒,招致中国亲友,纳杜孙妇女为妻,繁衍成混血的杜孙人。其所著衣衫,所戴金属装饰品均同中国,栽植稻谷纯粹华法,并保留有敬神焚香之俗。(注:李长傅:《中国殖民史》第三章。)南越的明香(明乡)人、缅甸的桂家、敏家,都是明军残部流亡国外的后裔,与土著长期融合同化,但仍保留汉族习俗和信仰。缅甸的桂家村寨,都有一间小庙和一尊神像,祭祀祖先,小庙中的文字全为汉字,直到近代,他们见到来自云南的商旅,都以老乡之情热心接待。菲律宾的伊戈洛特—华族(Igorrote -Chinese),是明末广东饶平籍人林凤所部 “海盗”与土著杂居通婚的后裔,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自认为其后裔。菲律宾还有被称为“美斯提索”的族群,指华侨与土著的混血后裔,现在占总人口的5%, 几乎完全被菲西社会所同化。印尼的土生华人,与新客华侨群体相对,虽已不懂华语,但仍保留若干独特的中国文化传统。海峡华人俗称峇峇(Babas),形成于18世纪,在政治上倾向于大英帝国, 在种族上认同于华族,在文化与宗教信仰上多源于中国,生活习俗则融中、英、巫于一体。
19世纪中期以后,华侨华人社会急剧扩大并发生深刻变化。五口通商,西方殖民者的经济侵略越来越强烈地冲击着中国传统社会经济结构,尤其是在小农经济体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家庭手工业受到致命打击。广东、福建首当其冲,大量农民破产。其时正值东南亚殖民经济体系建立和发展时期,北美亦进入开发高峰,都需要大量劳动力。以契约华工为主要形态的中国移民就在这种内部推力与外部拉力的共同作用下形成大规模的出国潮,奠定了近代华侨社会的基础。华侨分布日益广泛,至二战前后,东南亚各地,如“千岛之国”的印尼和菲律宾,几乎每个岛屿都有华侨居住,绝大多数华侨则聚居于各大城镇,在城镇总人口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1937年马来亚(包括今马来西亚的半岛部分与新加坡)华侨达210余万,占总人口的41.4%,其中新加坡占76.5%, 而在马来半岛的21个重要城镇中,华侨人数超过居民总数50%的就有17个。曼谷在19世纪和20世纪30年代,华侨人口一直占全部居民的1/2至2/ 3 。1937年,南越重要商业城市堤岸的华侨人口占全部居民的49%,在西贡和柬埔寨的金边,亦达30%左右。(注:转引自陈碧笙主编:《南洋华侨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02—205页。)珠江三角洲的广府农民则通过国际港口香港和澳门,远涉重洋,移徙到遥远的美洲及檀香山、澳洲。中国移民及其后代在世界各地城镇聚居,形成自成一体的华侨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