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五,在追寻了每一个部分的具体原因之后,再去给“全体”寻找一个总的原因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这样做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为此休谟举例说:“假若我在一堆二十颗的物质中,把每一个颗物质的原因告诉了你,如果你后来问我,这二十颗物质全体的原因是什么,我会认为这种问法是不合理的。”[4](P68)
在驳斥了宇宙论和本体论的两大天启宗教的先天论证后,休谟还彻底质疑了关于上帝存在道德伦理方面的证明。
传统宗教的对上帝的道德证明的主要观点是:现实的世界充满了苦难、不幸和罪恶,正因为这样,世界之外,必定还有一个全知、全能、全善的上帝存在。现实的这个世界也是它从一切可能世界中安排、选择的最好的世界。对此,休谟提出了极大的质疑:如果上帝是全知的,那么对于这个现实世界的苦难、不幸和罪恶。它是肯定知道的。既然知道,它就应该消除他们,否则它就不是全善的。即使它是知道了的,但是又无力去消除他们,这样的话它就不是全能的了。因此,现实世界的一切苦难、不幸和罪恶如何能证明一个完满上帝的存在呢?
至此,休谟在理论的范围内,运用彻底经验论的原则,对一切为传统宗教作辩护的理性依据进行了彻底的摧毁和解构。此后,一切传统宗教证明理论的合法基础彻底坍塌。
(二)对宗教人性起源的分析和其本质的揭露
在解构了以往几乎所有有关宗教的理性证明之后,休谟对宗教的探索并没有停止。而是进一步从宗教在人性上的起源作了历史的考察,并对其本质作了无情的揭露。
在早期的著作〈〈人类理解研究〉〉中,休谟就曾指出:“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总是或多或少地有些关系,任何科学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多远,它们总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6](P6)自然传统的宗教也是和人性有密切的关系。很显然,作为一个经验主义哲学家,休谟的所谓人性包括人类的一切自然本性(感觉、印象、情感、情绪等等)和各种认识能力(分析、判断、推理等)。而对于宗教起源的分析,休谟主要是对这两个方面作了综合的深入的考究,从而依此对宗教的荒谬和虚伪本性进行了彻底的批判。
首先,休谟对宗教的起源在人类心理方面作了考察分析。其根本的看法是:希望与恐惧、未知的原因和想象等这些心理因素是宗教观念起源的核心原因。为此,他说:“我们永远悬浮在生与死、健康与疾病、丰足与匮乏之间;这一状态在人间不断受到一些隐秘未知的原因干扰,它们的运作常常出人意料,而且往往莫名其妙。这些未知的原因就成了我们不断产生希望和恐惧的对象;而对各种事件的焦急期待,又使这些激情陷于恒久的警觉之中,我们的想象,也同样被用来构成关于那些我们所完全依赖的力量的观念。”[5](P16)可见,人类由于自己的无知,恐惧才对自己的未来感到焦虑,从而是设想一个不可见的力量(上帝)作为依赖。然而,在无知的前提下去想象一个可支配可见世界的“未知原因”,实质上是一种迷信。休谟根据经验进一步指出:“随着一个人生活过程受偶发事件主宰的程度的增加,他的迷信也会更加强烈。”[5](P19)显然,这些是一种不擅于思考的具体表现,只能表明迷信者的愚昧、无知和软弱。
其次,对宗教的起源作了历史的考察。其主要是对一神教和多神教作了比较。休谟认为,多神教是人类最初的宗教。而非正统的宗教观普遍认为一神教是人类首先的宗教那样。为此,他按照一般经验论的原则经过考证确认:“一个无可争议的事实是,在1700多年前左右,所有的人类都是多神教徒。”[5](P3)接着,休谟还根据人类历史和经验,分析了一神教如何从多神教演变、过度而来的整个过程。从而他还通过考究认为,相比多神教,一神教对社会和人类的危害有过之而无不及,前者还可以使人有一定的自由度,后者则是极权和专制的先天“合法借口”,这样很可能“把社会遗弃于最为可耻的无知、败坏和奴役状态之中”[5](P66)。这里实质上是对一神教——即基督教和犹太教至高权威作事实上的一种否定和质疑。但是,休谟也并没有任何要抬高多神教的意思。他认为,对两种宗教的偶像崇拜又都殊途同归,它们都是人类不虔诚的表现:“我们天生的恐惧感呈现出了一个魔鬼般恶毒的神的观念,而我们奉承的习性则使我们承认一个优秀和神圣的神。”[5](P100)所以,所有的宗教信仰都是人类试图驱谴内心恐惧的一种工具,它们并不是人类真正走向神圣、高尚和慈善的证明,相反,是人类虚伪本性的最典型体现。
再次,休谟还根据历史的记录和自己的经验,质疑了宗教情感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对此,他说道:“如果说旅行家和史学家可信的话,人们已经发现,有一些民族并不信仰任何的宗教情感;而且无论哪两个民族,就算是任何两个人,也没有在这种情感上完全一致。”[5](P1)由此推之,宗教只是各个民族和个人根据他们的现实境况,各取所需的一种虚构。只是一种地方性的精神产物,不具备任何的普世性。而如果说上帝是一个“客观的”、“必然的”存在者,那就根本是一种一相情愿的、荒谬和不符合实际的自我欺骗和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