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制遭遇到的批评还有:中国人民热衷于大一统,因此不适合于联邦制。此论首先令人奇怪的是,既然你认为中国人民一定更喜欢什么,那么在联邦制下,他们想必也会"习惯性地"相互看齐,照样搞成清一色嘛,又何必庸人自扰呢。联邦制赋予地方多样化的选择权,并不对选择的结果预加规定,哪怕某个省实行"尊孔读经",只要未损基本人权,不妨由它去,因此,完全可以兼容"传统"与"现代"。至于有人口口声声说中国有秦以来,一向是由几十个民族组成的单一制国家,从来没有实行过"联邦制"。他们忘了,秦是怎样迅速灭亡的了。何况,联邦制本是个近现代的概念,如同民主与科学,按照他们的逻辑就是:中国从来没有民主和科学,所以永远不需要民主和科学。但这些东西在西方也不过几百年的历史,走向成熟更是近一百多年的事情。我们不必拒斥这一潮流所向。
"大一统"语出《春秋公羊传》,认为周天子应当做到"六合同风,九州共贯"。我感兴趣的是,"大一统"的"一"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恐怕要追溯到"天人合一"。《周易》有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妇夫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到了西汉,董仲舒明确地提出了"天人之际,合而为一"的命题,特别强调"大一统",强调"一"。他解释"王"字:"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画者,天地与人也。而连其中者,通其道也。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春秋繁露·王道通三》)至此已很明显,"大一统"是封建君权的工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从家天下到党天下,是一脉相承的。
"大一统"云云,主要存在于儒家意识形态和封建统治者的一厢情愿,现实中又多理解成中央集权。然而经济文化最为昌盛的朝代,并不以中央集权著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央集权也从来没有摆脱治乱循环,甚至中央集权本身的存在性和程度都是值得疑问的。纵观历史,马克斯·韦伯在1915年写成的 《中国的宗教》一书指出:"中国行政中央集权化的程度是非常有限的。中央和地方的争权斗争不断引发,贯穿于几次大的财政改革期。同其他改革者一样,11世纪时王安石所要求的是有效的财政统一,税收在扣除征收经费之后全数缴纳中央。在大多数情况下,地方官吏往往少报可课征租税的田地面积与纳税人数,短报人数大约是已公布的土地户籍登记数的40%。中央和地方不断斗争,最后中央作出妥协::自18世纪起,地方督抚只输纳一个标准的定额贡赋。"
中共建政以后不久,毛泽东试图超越苏联模式的共产主义,相比于斯大林式的中央集权,在其1956年"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了行政分权的思想。大跃进和文革期间,以及文革以后,一个有效的中央计划体制在中国不复存在。所谓的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不过是一纸空文。关于转型经济的世界银行发展报告(1996年)指出,尽管有五六十年代的工业化成果,改革开始时中国非常贫穷,很大程度是农业经济;落后的基础设施和强调地方自给自足导致很低的区域专业化和众多的中小企业;整个经济与苏联相比,有少得多的中央计划和管理;地方政府有更大的权力,并发展起相当大的管理能力,这一切为更加分权化的经济做了准备。所以,歪打正着的是,作为一个整体,中国改革似乎比俄罗斯顺利得多。
近二十年来中国财政体制的变迁也提供了一种线索。为克服"统收统支"的弊端,1980年起中央分头与各地方签订财政承包合同,实行"分灶吃饭"。新体制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这种所谓的合同,不是合同法这样的私法所能规范的。面对一个权力无边的中央,如何保证其履约呢?1982年,"一定五年不变"的承诺声犹在耳,囊中羞涩的中央就盯上了一些省份大幅增加的收入留成。然而墨迹未干,毕竟不好公然毁约,于是来了个"刘备借荆州",变相地将财政大省的额外收入收为己有。这种鞭打快牛的做法,持续下去,最后还要回到"吃大锅饭"的老路上去。那么,中央既难自我约束,又如何稳定地方的预期呢?民主与法治都还靠不上,有中国特色的办法是默认了地方的三本帐:一本"预算内",一本"预算外",还有一本"非预算"或"制度外"收入帐。近年来的估计,各级政府的非预算收入,至少不低于预算内及预算外收入之和,可见其规模之巨。这种信息分散化好比釜底抽薪,客观上使得中央的事后干预变得难以入手,为地方留有了余地。
这样一个博弈的过程,也使得地方自求多福,逐渐养成势力。地方对中央的依赖开始让位于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九十年代初,中央稍有体制复归的企图,遭到以广东为首的地方联合抵制,只得作罢。较前相比,中央再也不能把一个单一的模式,比如说大寨模式或大庆模式,强加于不同地方。每个地方都是相对独立的制度创新实验室,好的经验很快被模仿,扩散到全国,呈现出旺盛的活力。地方利益主体的雏形已备,中央频繁调动各省市负责人,也就剩下这最后一招了,却不能避免新官到任后被地方利益俘虏。特别是,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形成了初步的谈判关系,究其实质,已经意味着相当程度的分权制衡。最初的"分权"莫如说是一种"行政权转让",而在九十年代中期分税制的确立,已经奠定了"行政性分权"的格局,从此走向"政治性分权"即联邦并不遥远,这预示着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根本性变化。如果按照钱颖一教授等的研究,从地方提供更多的公共物品、全国性共同市场的形成和政府预算约束硬化等几个标准来看,中国现已基本接近联邦制,当然,是以她所独有的方式。但是,谁都知道,这不是一种稳定的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