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信任为基础的道德教育与传统道德教育的不同在于它强调未来性、生成性、双边性,放心托付、承诺兑现、责任承担、批评反思是最基本的道德教育模式,这些模式一方面可以生成诚意与诚实、关心与自律、责任等最基本的道德,另一方面则可以生成荣誉和高尚等的理想道德。
[关键词]信任 道德教育 德育模式
传统道德教育的形象可以用“向后看”来描述,因为它强调传统道德规范在形成和评价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中的作用,它所关注的是那些具有历史合理性和社会合理性的、具有教化意义的道德文本。以此为基础的道德教育所生成的往往是柯尔伯格(Kohlberge,L.)所说的“习俗道德”[1]。由于“习俗道德”是先于教育主体存在的、预成的道德,它客观上要求道德教育主体被动地加以接受,因此在实效性上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困难。要提高道德教育的实效性,就必须从这种状态中解放出来,构建具有生成性的道德教育新模式。
一、信任对于道德教育的意义
信任对于道德教育的意义,首先在于人的生活中一刻也离不开信任,信任是保证人的身心健康不可缺少的因素。如果学生对教师的人格、教师的教学活动,对同学的观点和做法等没有丝毫信任的话,他就无法形成最基本的道德;如果他怀疑一切,例如成天担心教室上的天花板随时都会掉下来,所走的路随时都将塌陷,周边的人随时都会攻击他等等,在由这种不信任所生成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环境里,他便无法生活。在这一点上,信任就如空气、水和食品一样重要,离开了信任,学生将生活在高度的焦虑之中,就会加重身体和心理上的负担,就无法成为健康的人。
最基本的道德教育在于建构人与人之间的合理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一种健康而美好的关系。萨波尔(Sabel,C.)指出,“信任是交往双方对于两人都不会利用对方的易受攻击性的相互信心”。[2]由此可见,信任不仅构筑了人之为人的道德底线,也暗含着相互关心、宽容和爱护所具有的基本道德素养。一个信任他人的人能够将自己的事务乃至整个生命放心地托付给值得信任的人,这虽然是对“自己命运的道德抵押”[3],但是这也是他的一种幸福,因为一个时时忧心忡忡的人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同样,一个被他人所信任的人肩负着兑现自己诺言的责任,对于他来说,信任就是一种荣誉,一种光荣,在兑现承诺的过程中他感受到一种高尚。因此,信任又以具体的办式在表现幸福、高尚、荣誉等理想道德内涵。
信任对于道德教育的独特性还在于它面向未来,一个人信任另一个人,在于他肯定地把以前多次交往中的形成对这个人的可靠性推延到未来,如果没有先前的经验做基础,人不可能付出信任。但是未来充满着各种可能性,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信任虽然以一定的了解为基础,而这种了解无非是将在未来完成的事情托付给他,信任便是以对人的主观推断的可靠性来形成对他完成这件事情的信心。一切信任都建立在无知与全知之间,是一种“欠充分的归纳”,是“泛化的期待”[4]。信任的基本意义在于承诺的兑现,承诺在先,而承诺兑现在后,这就说明了信任所具有的未来取向。
概括地说,以信任理论为基础的道德教育既突出了道德底线的意味,又显示出最高的道德境界;既突出相互交往对于道德判断的意义,也突出道想教育的未来取向;既显示具体的道德教育路径,也反映了教育主体的道德期望。
二、基于信任的道德教育模式
以信任为基础的道德教育以诚实、诚意、善意、责任等作为基本目标,其最终目标则使人具有高尚的情操和幸福的感受。基于信任的道德教育可以采用以下模式:
1.放心托付模式。信任是对被信任对象的放心托付,这不仅是信任者对被信任音的信任来源,也是检验信任者对人所具有的爱心与诚意,还是检验被信任者是否诚实可靠的重要方式。“敢于托付”与“委以重任”的教育策略有同样的有效性[5],两者都隐含着教师对学生所具有的信心,都能够实现“自我应验”的期望效应。不过与后者不同,前者所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学生而不是局限于处在弱势地他的学生,而且它是以学生在发展中的多种可能性、以教师对学生的一定的了解而又无法完全把握为基础的。客观地说,教师对学生的了解不可能是彻底的,因为学生是处在随时变化中的人,此时此刻的了解不等于对其未来状况的了解。信任面向未来,通过“欠充分的归纳”得出的对未来的信心,“信任处在全知与无知之间。全知意味着确定性,它不再需要信任;无知则无法建立信任。全知与无知是产生信任的条件,信任则启动了生存所需要的行动与合作”。[6]2.承诺兑现模式。信任是承诺的兑现,也意味着言与行可能的分离。教师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是要求学生做出承诺并在行动中加以兑现,这是非常具体限的。例如教学生爱父母,首先要求学生把爱父母的行动以语言的方式表现出来给教师备案,以作为考察学生爱父母的依据,然后教师要从父母那里获得学生表现受父母的行为的“证据”,如果这两者基本一致,那么这个学生就是值得信任的,而且他对父母的爱也是切实其的。“敢于承诺”的策略要求用协议的方式进行道德教育,它与行为矫正中的“行为协议法”的思想是一致的[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