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及发展(1)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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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保险始于20世纪70年代法国,并快速在欧洲发展起来,随后在美国、亚洲得到了推广和发展,现在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保险业的主要发展趋势之一。我国银行保险在1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但增长迅速的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通过借鉴国外银行保险的成功经验,采取积极有效的实际措施,促进我国银行保险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银行保险内涵及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阶段

  一、银行保险及合作方式

  银行保险,又称银保融通,狭义上是指通过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即通常说的“借助银行卖保险”;广义上是保险公司或银行采用一种相互渗透和融合的战略,通过客户资源的整合与销售渠道的共享,提供与保险有关的金融产品服务,以一体化的经营形式来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从其形成和发展过程来看,国际银行保险主要有四种方式:一是协议合作。即银行与保险公司通过合作协议或非正式的合作意向确立合作关系,建立销售联盟;二是合资公司。由银行和保险公司合资成立新的金融机构,经营银行保险业务;三是兼并收购。将两个独立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合并而成,发行和销售保险产品;四是直接进入。银行组建自己的保险公司或保险公司设立自己的银行。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主要是通过协议合作方式开展。

  二、我国银行保险发展阶段

  与世界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相比,中国起步相对较晚,从1995年引进以来,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探索阶段(1995年至1999年)。保险公司通过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利用银行的分支网络,扩大市场份额,这一时期的合作以银行代收保费为主,产品单一,合作形式简单松散,银行保险市场没有真正启动起来。第二阶段:高速成长阶段(1999年至2005年)。随着保险市场主体的快速增长,开始出现“银保合作”的热潮,合作范围逐步扩大,产品逐渐增多,业务呈现跳跃式递增,从2000年的不足50亿元,迅猛增长到2004年末的795亿元。但发展中显露出疲态和弊端,合作仍建立在业务发展基础上,处于浅层次的阶段。第三阶段:深层次合作阶段。特别在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以后,保险公司和银行通过股权结构相互渗透,银行保险合作模式呈现出混业融合的趋势,合作模式正在深化和发展,产品、服务进一步整合,由简单合作逐步转变为更高、更深层次资本合作上的合作。

  三、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主要特点

  目前银行和保险公司没有建立长期的共同利益机制,银行保险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真正意义的银行保险仍有很大差距,发展深度还有待时日,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拥有巨大合作潜力和空间。主要体现在:一是在营销理念、策略和手段上都不同程度地滞后于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市场需求和供给脱节,限制了银行保险业务的扩大。二是在营销方式上,产品、价格、分销和促销等策略还处于彼此独立的初级运用阶段,业务融合度不高,没有发挥整体优势。三是在实践中,银行保险协议合作的内容尽管相当丰富,甚至比欧洲的银行保险还广泛,但主要是围绕某一具体业务之间的联系而进行的互为代理合作,实质性的“战略联盟”不多。四是受产品和业务经营的特性所致,相对于寿险银行保险热火朝天的形势而言,非寿险银行保险发展相对不足,发展不均衡,呈现一冷一热的状况。

  目前银行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长期利益共享机制,合作不稳定

  协议合作均在不违背分业经营原则的前提下对现有业务品种的整合,但银行尚未将银行保险业务纳入银行发展的整体战略框架,保险公司也只是将银行保险作为一种销售方式,在各公司产品差别不大的情况下,对银行代理网点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保险公司发展银行代理业务的重要手段,而这种争夺又主要体现在代理手续费的竞争上,手续费逐年攀升提高了销售成本,缩小了保险公司的利润空间,加大了经营风险。同时,银行处于合作的主导地位,双方在承担的风险、销售网点的划分和节节攀升的代理费等关系上不对等,合作不稳定。

  二、产品同质现象严重,缺乏吸引力

  一方面在产品开发过程中由于受技术力量、精算水平的制约,导致在保险公司之间存在明显的同质性,出现产品缺乏吸引力和价格缺乏竞争力。另一方面,缺乏与银行业务密切结合的产品,与银行产品也存在同质问题,多数属于储蓄替代型产品,保险期限短,保障程度低,合作双方不能充分发挥优势,制约了银保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三、信息技术落后,影响合作推进

  我国银行的电子结算网络不但要求保险公司建立起功能强大的数据管理系统及自动化水平较高的业务处理系统,还要求保险网络能够与银行结算网络融通。出于保密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考虑,目前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信息系统尚未实现联网操作,无法提供银行网点的保单自动查询、保单更改和保单自动贷款等服务项目,也无法实现银保联网和实时管理,降低了银行保险业务的处理速度,影响了客户到银行购买保险的积极性,同时也不利于银行保险业务的发展和风险防范。

  四、缺乏专业人才,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银行保险业务专业性强,经营复杂,产品开发、推销及售后服务等都需要大量专门人才,由于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和培训,难以应付各种技术和专业问题。同时,目前在银行销售保险产品,基本上靠银行的封闭式柜台,所以产品销售还处于“等客上门”的状态,受考核、激励、资源分配上的影响,业绩起伏较大,加强银保业务专业队伍建设成为目前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瓶颈之一。

  五、法律滞后,存在监管真空

  随着银行、保险公司合作范围的进一步加深和扩大,银行保险面临越来越大的法律政策风险。一方面银行保险受国家政策,如税收、资金运用、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的影响较大,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针对银行代理保险关系的成文的法令和政策出台。另一方面,现行的分业监管,既存在重复管理的问题,也存在脱节现象,在具体工作中降低了效率,影响合作的紧密度。

  国外先进经验的借鉴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欧洲无论在经验、管理、技术还是银行保险的市场成熟度上都处于领先地位,大多数欧洲国家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寿险市场的比重为20%~35%,在法国等国,这一比例高达60%.在亚洲,银行保险的发展势头迅猛,据统计,2004年,我国香港地区、新加坡银行保险分别占整个保险市场保费收入的25%、20%,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也分别达到了15%、8%和8%.虽然占比情况与国内不相上下,但内涵价值比较高,银行保险带来的协同效应比较显著。由于经营环境类同性强,亚洲经验比欧美对我国更具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