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外资并购对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
前面的论述分析了外资并购对公司治理的作用原理和作用途径,说明外资并购将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但没有说明外资并购条件下公司治理结构的变化趋势。公司治理结构是变得更富有效率抑或缺乏效率呢?这里首先提出一个命题:外资并购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这可以从外资并购方——跨国公司的主观动机、跨国公司内部资源和制度文化、外资并购与内资并购性质的差异等方面加以论证。
其一,外资并购下跨国公司具有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强烈动机,以便服务于其全球竞争战略。跨国公司是世界经济的主角,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它的行动目标就是要巩固原有市场,抢占新市场,保持其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其中,在全球范围的并购投资活动就是实现这种目标的强有力手段。在实现其全球战略目标、开展并购活动的过程中,跨国公司不仅要完成全球市场战略布局,获得更多市场份额,而且追求长期利润增长,实现并购活动的快速增长效应,这就需要跨国公司提高并购成功率,完善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增强其经营管理效率。
因此,在全球竞争压力下,跨国公司主观上有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强烈动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是跨国公司并购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立足点。
其二,跨国公司丰富的内部资源和先进的制度文化能够为并购投资后的企业包括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在内的企业整合活动提供有力的保障。跨国公司规模庞大,实力雄厚,具有丰富的跨国经营经验,其内部资源如科技和管理人才、资金等非常丰富,而且许多跨国公司历史悠久,经过了长期的企业文化积淀,形成了一整套高效运行的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特别是具有先进的公司治理理念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这些都是跨国公司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跨国公司实施其全球并购战略的有力保障。在外资并购活动中,跨国公司能够并且愿意向目标企业移植先进的公司治理和企业文化,将目标企业整合成为跨国公司庞大体系中的一个效率单元。而跨国公司的所有硬性和软性优势资源为这一移植和整合过程提供了保证,最终促使目标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
其三,外资并购的性质与内资并购的性质不同,它们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的意义因而会不一样。
外资并购与内资并购性质差异的最根本体现就在于前者的“外资”属性。相对于东道国国内资本而言,外资作为一种“异质性”资本所有者,在并购活动中要强化它拥有的国际资本意志,要体现跨国公司对目标企业的产权意志和控制力。跨国公司拥有一整套发达的公司治理体系,并购后,为体现其资本意志和控制力,跨国公司必定对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改造,将自身发达的公司治理经过适应东道国情形的改进后移入目标企业,从而达到优化目标企业治理结构和提升其治理绩效的目的。外资并购下的这种“改制”和优化治理结构的行为具有阻力小、成本低的特点,外资的控股地位以及发达的公司治理保证了改制的成功。总的说来,外资并购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是一种“可置信的战略承诺”,目标企业的治理结构因此会发生“质变”。
相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发展中国家东道国的内资企业本身缺乏有效率的公司治理结构,内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不可能导致明显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就产权来说,一些转轨经济国家以及政府主导经济型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性很强,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产权交织不清、官商结合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是私营企业之间,由于诚信问题和地方政府各种形式的干预,也会引起产权纠纷,而且很多并购活动就是在政府主导下完成的,这就使内资并购的绩效大打折扣,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很难真正实现。因此,内资并购对于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而言不具有战略承诺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