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政策效应的地区差别及市场化宏观调控问题探讨(2)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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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机制未充分体现差异商业银行授权制度迫使基层金融机构“不能贷”。国有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管理体制后,各项管理权限日益集中,出于加强信贷管理和防范信贷的风险,各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权限都向上收缩,信贷资金向上级行集中,欠发达地区国有商业银行很少享有实质性的贷款审批权,基层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功能日益萎缩。以张家界市为例,留在县级银行机构的信贷权限有存单质押,少数行的30万元以下的消费贷款及对部分优质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权,其他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均须报上级行逐级审批。二是宽松畅通的资金上存机制诱使金融机构“不愿贷”。作为集中信贷资金的手段,各国有商业银行的省级分行对基层行上存资金都给出了一个高于存款准备金的利率,使基层行上存资金有利可图。金融机构是理性的经济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其经营管理行为的基础,在对风险和收益权衡之后,欠发达地区基层国有商业银行在开展资产业务时,更愿意选择资金系统内上存,以获取较为稳定、风险相对较小甚至没有风险的收益,而不愿意选择尽管收益较高,但风险也较大的贷款业务;三是不对称的信贷激励约束机制促使信贷人员“不想贷”。在严厉追究信贷人员责任的同时,忽视对信贷人员的工作激励,没有建立相应的奖励措施,奖励工作出色的信贷人员,导致信贷人员的约束激励机制不对称。这种不对称的激励约束机制无法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出现谁都不愿意负责的情绪,使他们在信贷工作中“不想贷”。

  4.社会经济环境不理想以及宏观与微观的博弈。一是社会信用环境欠佳。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是建立在良好的社会经济信用制度基础之上的,只有健全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才能为货币政策的有效畅通传导提供“优质的土壤”。然而目前的社会信用状况确实很糟,企业不讲信用,借改制之际悬空、逃废金融债务现象很普遍,造成了金融机构的惧贷心理;二是企业制度的制约。由于缺乏面向市场的研发、营销和管理机制,市场开拓能力缺乏、产品难以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导致市场占有率、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的低下,难以满足贷款条件。从中小企业情况看,由于其规模小,资本金不足,缺乏有效的担保和抵押,同样难以满足贷款条件;三是不合理的抵押担保制度增加了企业融资和交易成本。抵押担保贷款是金融机构放贷的主要形式,因此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提供足额的抵押或担保物。四是存在宏观与微观的博弈。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上存在宏观和微观的博弈关系。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历来就存在宏观和微观主体的博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是对这种博弈关系的通俗描述。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和实施效果上,也是如此。转轨经济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政治性讨价还价和所谓的“豁免谈判”对于货币传导机制的影响。转轨过程中,由于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存在一定的差别,因此对于一项本应普遍适用的政策,往往会出现要求“豁免处理”的大量事例。在金融领域,由于相当多的金融机构有各种各样的政策性贷款的历史包袱,因此任何一项约束性政策往往导致出一对一的讨价还价,导致货币政策措施难以发挥有效性。

  三、实施市场化宏观调控的若干思考

  1.对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增加货币政策执行的灵活性,以使货币政策能向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略有倾斜。对大区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适度下放执行货币政策的权限,构筑区域性货币政策操作平台或传导单元。前一段的调控措施重点在于抑制部分行业的投资。下一步调控在“抑”的同时要考虑强化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张家界市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地区,今年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湖南省委省政府实施湘西地区开发的重大决策,按照国家“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政策,应属于“保”的对象。

  2.基层央行有效履行货币政策职能。

  一是构筑区域性货币政策操作平台和传导单元,对货币政策传导进行客观性、选择性强化。针对我国区域经济差异性明显的特点,人总行要多采取“统”与“活”相结合的调控政策,对欠发达地区多给予灵活的调控政策,促使其经济加快发展,应该加大宏观调控中的市场性和区域性,发挥央行分支机构的作用,强化传导效果。中心支行要发挥在区域金融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根据货币政策的总体要求,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辖内经济发展实际,制定全市货币信贷指导意见,完善窗口指导形式,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建议出台一些区域性政策,扩大基层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的规模和管理权限,增加再贷款使用范围,允许再贴现跨区域调剂,适度调控区域货币信贷投放进度,发挥其产业政策导向作用。通过支农再贷款的有效操作提高县级人行执行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二是建立全面有效的贯彻货币政策的监测机制。在现有金融统计监测数据基础上,探索建立包括经济、金融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能为分析和实施货币政策提供充足信息支撑,实现宏观与区域信息相结合的经济金融运行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反馈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要把对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作为职能转换后央行货币信贷工作的一项基础建设抓紧抓好。积极完善工业企业景气监测制度,加强对信贷投向投量、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基础产业的信贷风险监测、企业景气监测,以掌握翔实的资料,为贯彻货币政策提供直接的基础信息支撑。考虑到我国经济目前还处于政府主导阶段,基层央行还应及时将货币政策意图传递给地方党政领导,使地方领导的经济决策与货币政策意图保持一致。

  三是围绕货币政策的贯彻执行,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基层人民银行要切实做好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经济综合管理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牵头组织召开金融工作汇报会、金融运行分析会、金融联席会、银企座谈会等多种有效形式,构建地方政府与银行、企业全方位的信息交流平台,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通报经济金融运行、信贷资金运营、金融风险等情况,提出贯彻落实货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调整信贷结构、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见,通过多边交流和共同协商、相互沟通,疏导政、银、企三方联系渠道,提高货币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执行货币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力求实现银行、企业、区域经济共赢。

  3.实施市场化宏观调控,增强金融调控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市场化调控的效果较为间接,存在一定的时滞,但是对于市场主体往往不形成直接的管制和行政冲击。行政型调控收效快捷,但是可能会对不同类型的经济主体形成人为的差异化对待。从中期的发展趋势看,市场化的调控手段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其在特定领域的效果可能还会超过行政型调控措施。下一步宏观调控的重点,应是在现有的宏观调控措施已经取得显著成效的背景下,重点进行市场化的体制改革,特别是针对导致此次宏观经济过热的体制性缺陷进行重点改革,从而巩固现有的宏观调控成果,为新一轮经济增长奠定基础。金融机构应当避免采取那种只图省事不负责任的简单化的做法,草率地做出对某类客户“贷款与不贷”或者“停止贷款”等“一刀切”或“切一刀”的错误决策,信贷政策应与国家西部开发和中部崛起等宏观政策相配套,在坚决控制对盲目投资和重复行业的任何形式的授信的同时,应对有市场,有效益的产业和企业以及需要加强的薄弱环节给予持续必要的信贷支持。要在建立贷款责任制的同时,合理划分贷款权限,按照固定资产贷款权限集中、流动资金贷款权下放的原则,赋予基层行一定的贷款营销权,充分调动基层行贷款发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解决部分有效益、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小企业的所急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缓解县域经济融资难的问题。

  4.发展和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一是在社会储蓄比较富余的情况下,应允许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扩大企业债券市场,促进储蓄向投资转化,并作为吸引内外资的手段;二是疏通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尽快建立欠发达地区创业投资体系;三是推进信贷创新,积极发展票据贴现融资和金融租赁融资等。四是建立健全县域金融服务体系。在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基层分支机构的情况下,仅靠农村信用社难以承担起为县域经济服务的功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通过窗口指导、联合地方政府进行项目推介、加大对农信社的支持力度和组建区域性中小金融机构等形式,建立起为县域经济服务的金融体系及协调机制。

  5.积极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为货币政策的有效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地方政府把诚信建设作为社会文明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信用建设的工作目标和社会信用监督机制,加快企业征信体系和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做好农村信用社(镇)、信用户的建设,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改善地方的信用环境。建立农村及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为弥补农村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的不足,应积极推动农村和中小企业贷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引入贷款保险第三方,虽然会增加借款人的成本,但可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信用不足的矛盾,减少借款人逆向选择的可能性,硬化借款人的贷款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