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认真的财务控制机制
(1)强化制度控制。金融公司必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金融企业财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财会制度,对会计核算、现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利润分配、银行账户管理等各方面作出详尽的规定,下发各部门和职工执行。企业应定期举办培训班,加强对财会基本知识和财会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实行考试合格上岗制度,并制定执行财会制度的奖罚条例,把财会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职工及管理者的工作成绩的一个重要标准来考核。
(2)把好审核关。财会部门在办理每笔资金进出、资产变动手续前,必须对有关的情况有一定了解,要求有真实、齐备的资料和手续。如若发现疑点,必须马上中止所办的有关手续,待事情弄清楚以后再办理,切不可盲目行事。
(3)实行跟踪控制,并组织有关计划、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进行项目评价,提供信息和建议供管理层参考,切实保证企业经济活动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4)加强同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发现有违反财会制度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
3.真实、科学的财会信息处理机制
(1)整顿会计工作秩序。金融公司对现有公司的资产、负债、投资和融资情况要进行全面的核查,调整不实的账务,以达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尽快纠正会计核算中不真实、不规范的问题。
(2)实行财会信息责任制。上级部门要改变以往那种查出问题只追查财会人员的责任或只对单位罚款的作法,明确公司的管理人员必须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对会计报表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对财会人员按其工作特点制定责任制,对会计核算的各个环节予以监督,并进行考核评比。
(3)抓好规范化、标准化会计基础工作。对财会部门内部岗位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范围要进行调整、改进,建立财会工作新秩序。人民银行应举办有关的培训班,对金融公司的财会人员进行系统培训,使之全面了解国家的财经政策和法律制度,提高财会人员的核算与理财能力,为防范金融风险打下基础。
4.相互监督、相互约束的财务制衡机制
金融风险的发生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财会部门除了自觉搞好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以外,还必须通过特有的核算和监督手段,去调节、制约整个企业的营运过程,使之沿着健康的轨道运行。
(1)健全和硬化财务预算约束。财会部门每年必须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金融监管的要求,对企业的资产规模、资本扩张、资金借贷、经营收入、成本费用、利润分配等指标进行反复测算和平衡,制定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的财务计划。
(2)加大力度抓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金融公司应当成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协调委员会或协调小组,定期举行例会,通报资产负债情况,编制好资产负债比例考核表,讨论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3)加强财会人员的集中统一管理。企业内部各单位的财会部门之间必须保持协调一致,保证统一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财务制度。为此,金融公司对属下单位的财务应实行下管一级的办法,即财会人员尤其是负责人由上级单位委派,定期调换。财会负责人定期回公司总部财会部门述职,建立个人业绩考核档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司总部财会部门应更多地了解下属单位财会人员的工作情况,加强指导和督促。
(4)培养财会人员的自律意识,完善内、外部的对账制度,健全企业稽核监控系统,强化检查监督。
5.在现代资本市场上游刃自如的理财机制
如何防范与及时化解金融风险,财会部门除了增强社会责任感,改善日常工作以外,还必须学习和掌握理财技能,尤其是面对日新月异的资本市场,财会人员都必须积极涉足,成为理财能手,以此来帮助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种问题。
(1)梳理企业内部的各项经济关系,互解债务链,使内部资产负债结构趋向合理,减少资金阻滞,加速资金周转。
(2)调整债务结构,进行资产重组。采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下大力气加强资金回收工作。对所有投资、融资项目进行清理整顿,会同法律、审计等方面的人员进行评审,确定项目的取舍,关停一批项目。有选择性地进行产权和股权交易,将部分物业出售套现,降低债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