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家与模式
从事艺术行业的人与从事其它工作的人在一点上是相当一致的,那就是他们都希望将复杂的问题简化,找出能指导从事那一工作的规律来,从而能够更快地成为那个职业中的行家里手。比如学书法的人,会临摹颜、欧、柳、赵等不同的字体。他们甚至从描红模子开始练习。一个人最终能够建立自己的字体风格,那是以后的事情。如果连临帖的阶段也没有就想创造自己的字体,那是不可能的。又比如,唱戏也会分成梅派、马派或别的什么派,你先得“师承”一家,然后方有可能渐渐地建立自己的流派,鼓捣出点新鲜玩意儿来。前些天因为失眠,找出一本《唐五代词》来读,却发现,那时的人虽然个个想创新,写出点别人所没写过的东西,但他们却严守格律。最令我惊讶的是,所用的词汇都大体相同,有着很高的重复率。比如,词中抒发的十之八九都是离愁别恨、游子思乡之情。借以载情的经常就是西风落叶、雨打芭蕉或梧桐。而且一伤心就得上楼,隔着小窗或卷簾、画簾、绣簾什么的远眺,然后就开始了“断肠”过程……我原以为“断肠”是很高明的创造,可后来才发现,在同一本书中,隔个三五页就会有人“断肠”一回哩!细细想来,这也没什么可惊讶的,因为探求事物内部的规律是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的一种本能,而将事物成功的因素提炼成为规律,便形成了模式。
有人试图区分匠人和艺术家,他们认为,所谓匠人,就是只能按照已有模式复制产品的人;而艺术家却是在突破模式,是在创新的人。这样的说法大体上是不会有问题的,然而需要看到的是艺术家和模式之间的关系。首先,他们必须充分了解和掌握模式,之后才有可能突破模式,否则他们会自以为是突破了模式,其实却仍然在模式中转悠;再有就是,当他们创造出了全新的形式之后,那个新玩艺就会变成众人竞相摹仿和趋之若鹜的时髦,于是就形成了新的模式。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大家的头发都是黑色的时候将自己的头发染出一缕黄色是个性化的创造,但你如果去今天的韩国看看,大街上众多的女性不分老少地都染上一缕黄发,就不再是追求个性化,而是赶大众时髦了。由此可见,所谓匠人,应该理解作仅仅重复模式创作的人;而艺术家却是推进创作模式和创作出新模式的人。说来说去,一句话:创作离不开模式和对模式的研究。实际上艺术的发展完全可以看作是一个以新的模式代替就的模式的不间断的过程。
电影剧本创作是不是也应该在研究模式的基础上进行呢?日本著名剧作家兼导演新藤兼人的说法很坦诚,他认为,一个剧作家首先要有好的“匠人气质”,他说:“要写出好的电影剧本,首先要有良好的匠人,必须发挥匠人磨炼出来的技巧。电影剧本的艺术性,可以说就在于技巧精湛的匠人想什么,选定什么样的主题。”他的观点,好象和很多鄙视模式的人相左,然而如果我们考证一下电影剧本创作的实际情况就会觉得他的看法真的是很中肯的。
电影剧作的传统模式
电影剧本创作是有模式的。我们知道,电影最初是向戏剧艺术学习叙事的。在电影成为艺术之前数千年,戏剧已经就有着很高明的叙事本领了,电影在脱离杂耍演化成为一门人们心目中认可的艺术种类的时候,首先就借助了戏剧已经积累了数千年的叙事经验。而这些经验其实就是模式。例如,从亚里士多德开始,戏剧就逐渐形成了结构方面的模式:亚里士多德认为,戏剧的结构必须分为头、中、尾这样的三段式。后来人们感觉在一出戏里高潮特别重要,应该强调,就出现了“启、承、转、合”的说法。是黑格尔总结出“冲突律”的结构思想的,他认为戏剧冲突是布局的依据,他进一步发展了亚里士多德关于“头、身、尾”的三段式说法:“合式的起点就应该在导致冲突的那一个情境里,这个冲突尽管还没有爆发,但是在进一步发展中却必然要暴露出来。结尾则要等到冲突纠纷都已解决才能达到。落在头尾之间的中间部分则是不同的目的和相互冲突的人物之间的斗争。”其实,从那以后,直到今天,这已经成为包括电影在内的剧作艺术所普遍遵循的结构法则。例如,在著名的剧作理论家劳逊所撰《戏剧与电影的剧作理论与技巧》一书中,即将以“冲突律”为核心的结构原则引入了电影剧作理论。在电影剧作的教学领域里有一本广泛流传的教材:悉德.菲尔德撰写的《电影剧本的写作基础》。其中在论述结构的部分依然将“冲突律”作为剧作家必须严格遵守的定律,他认为:一部影片的开端就是建置冲突;中段就是发展冲突并使冲突双方反复地较量;所谓高潮就是冲突的总爆发是冲突的至高点,因此也就是冲突的决战时刻;至于结尾,无非是冲突过后所产生的最终结果。可以说,以这样的原则创作出来的电影剧本在今天仍然是电影结构类型的主流。这种被今天的人们称作“戏剧式结构”的原则依然是我们进行电影剧作教学的基础。如果不掌握这样的结构模式,人们就无法创作出《变脸》、《天地大冲撞》、《生死时速》、《离开雷锋的日子》、《三大战役》、《红河谷》……数不胜数的电影剧本来。北京电影学院的学生经常会轻视传统的东西,然而他们最终在走向社会之后便发现,传统的东西会成为看家的本事为他们谋一碗饭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