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强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的微观企业基础。要发掘和培养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独特竞争优势,将比较优势从依靠廉价劳动力和自然资源转移到技术创新、科学化的管理和完善的公司治理上去,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本国企业在国际产业链中的位置。要培养企业专业化的管理队伍,创造独特的企业文化,引导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创造一个稳健守信的企业形象,加强公司治理,为金融体系的发展创造微观信用环境。
2.加强金融基础教育和人才培养。金融行业是最具创新动力的知识、智力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创新日新月异,国际金融运行的风险也在增加。在这种情况下,要保证金融体系安全、高效和稳定的运行必须依赖高层次的金融人才的培养。国家要加强对金融高等教育的重视,通过建立金融人才库,加强国内外金融培训机构的交流,为金融业储备具有国际视野、了解全球业务规范的金融人才:同时,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素质,为金融体系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知识储备。
3.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和法规建设。首先,要建立专门的金融监管机构,完善金融体系的法律法规,提高金融监管技术,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确保所有金融机构及活动都纳入到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来,加强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活动的监测,对金融风险做好事前预防:其次,金融监管标准要逐步与国际接轨,建立与国际一致的金融监管基本原则和基本标准,这在金融体系开放时尤为重要,也是中国金融体系适应国际竞争的一个必备条件,再次,逐步建立国家信用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内部监控机制,通过自身行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
4.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进一步释放金融部门及微观经济活力。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领域的行政性干预,加大政府部门自身改革力度,提高政策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创造宽松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