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优化建议
(一)做大做强农村金融生态主体
1.提升农村金融物种质量。改进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技术、金融配置体制,以决策有效、反应灵敏、成本最低、收益显著、风险更低作为测度物种质量好坏的标准。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生态链的主
体,要在改善农村金融生态中发挥重要作用。除了改善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人员素质,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创新业务,畅通结算渠道,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以“立足农村、以农为本、服务三农”为原则进行市场定位,主动寻找新的生态空间,完善贷款定价机制,充分利用利率浮动政策,优化客户结构,积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2.培育金融种群数量。大力培育农村金融种群数量,形成国有和非国有、全国性与地方性、大银行和中小银行、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等多元化与多层次金融群落,以提高商业性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力。以农信社完善治理结构为契机,改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办法,优化信贷结构,增加服务品种。农业银行和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应研究将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三农”的具体办法,支持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开发商业性保险机构功能,搭建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为“三农”发展提供保险服务,提高农业抗险能力。引导民间借贷,积极探索邮政储蓄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回哺农村的方式。
3.提高群落适应能力。(1)稳定生态秩序。整合征信管理体系,完善信息采集制度、沟通协调制度和查询制度;健全信用等级评定体系;建立农业保险机制和农村担保机制,加大对担保机构政策扶持力度;按商业化原则来运营,建立风险准备金和补偿机制;推动以银行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机制。(2)监测生态危机。重点监测小额农贷、房地产信贷市场、金融机构利率水平、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行为、重点行业企业运营、金融机构改革。对辖区商业银行、农信社,从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机制、资本充足率、经营风险暴露及重大案件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3)优化生态种群。要激活农村金融种群内力,明晰产权关系,真正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要求,打造由公司股东(社员)大会、董(理)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构建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明晰责权利边界。
4.优化生态系统的协同能力。农村金融生态系统协同能力比城市金融生态系统能力要弱,因而必须打造内部与外部相对接的渠道和协同化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建立对“三农”贷款的财政补偿机制与金融支农风险基金,对金融机构“三农”贷款提供贴息和弥补呆账损失。解决“三农”发展中抵押担保不足的问题,发挥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
(二)构建农村金融生态新机制
1.建立生态稳定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有效的内控制度,建立一个推动政府、银行、企业参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正向激励机制及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使其成为战略决策、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中心;建立健全符合农村金融实际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业务经营与风险管理相制衡的体制,增强信贷纪律的刚性约束;强化稽核审计职能和会计监督与控制,建立相对独立的风险审计队伍。通过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金融内部机制的转换,真正建立起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激励与约束相互结合的经营机制,以稳定农村金融秩序,培育农村金融生态文化,为改革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的环境。
2.建立生态增长机制。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化要以区域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基础,而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农村合作金融生态环境来支持。农村金融群落应积极运用信贷杠杆,发挥信贷资金的导向功能,把资金投放重点放在农村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上,发展优质高效的生态农业、科技农业和特色农业,拉长产业链条,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
3.建立生态创新机制。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农村金融种群的不断创新和开发,从而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个性化、特色化与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加快制度和机制创新,完善市场准入;创新农村金融市场,解决市场结构不尽合理、市场功能发挥失衡等深层次问题,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快农村金融业务品种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以市场营销为主导、以客户需求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细分市场,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