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足少年的处罚,并不仅仅是简单地定罪量刑,更重要的是在于挽救失足少年,预防他们重新犯罪.为更扎实地开展挽救失足少年的工作,促使失足少年顺利回归社会,笔者认为试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之限制公开,在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帮助失足少年尽快回归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不仅有其深刻明晰的社会意义和现实需要,也是为完善我国少年司法制度提供理论依据的有益实践.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0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