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被人从河里扣捞上来的半截躯干摆放在了解剖台上。死者的躯体是从脐部被截断的,它的脑袋和右上肢没了.左臂幸存.左手被盗,腹腔内的脏器早已不复存在,就连胸腔内的脏器—一心脏和肺叶也被人为地掏空了。您瞧,凶手是何等的残暴!干我们这行的.把这类案件称为无名尸体碎尸案。
警界科海
2004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