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是由于品性不同吧,自己的为人、做事、做学问,总与别人不同。2002年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给研究生上了一门课,叫做“案例研究:法理学与法律职业技能的剖析”。一学期的课,只讲一个案子。上课先
法学家茶座
2003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