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各国法在立法层面上普遍实行登记婚的单一主义,但面对现实中广泛存在的事实婚时,却倍显苍白无力。我国2001年《婚姻法》有感于此,转而有限制地承认事实婚,充分反映了立法者重视社会生活实际情况的务实态度。然而,原来法学理论上对于事实婚的积累有嫌亏欠,本文尝试作些梳理,以就教贤达。
法律适用
2003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