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06年《公司法》第5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然而,从我国的三鹿奶粉事件到美国金融企业在金融危机后一边裁员一边给高管加薪等一系列事件可以发现,纸面的法律要转变为生活中的准则是一个多么漫长而又复杂的过程。因而在这一背景下,考究企业社
中国商法年刊
2009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