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2006年度的数据,实证研究个体特征、夫妻交往与我国居民的婚姻幸福感的关系,并比较不同变量和婚姻幸福感的关系是否存在性别差异与城乡差异的结果显示:整体而言,工作状况、自评健康状况、自评家庭经济状况、自评住房状况、和配偶发生冲突的频率以及向配偶倾诉烦恼或倾听配偶烦恼的频率与婚姻幸福感显著相关;将全体样本按性别和城乡分解后,除夫妻冲突的频率与婚姻幸福感保持显著的负相关外,其余变量与婚姻幸福感的关系在各子样本的回归中均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变化。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