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政办发[2015]64号(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四日)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已于2015年7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进一步
西藏政报
2015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