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环境合作协议在跨区域环境合作治理中打破了行政区划壁垒,实现了跨区域环境治理一体化,是一种区域联防共治的有效模式。本文立足于珠三角政府间的主要环境合作协议,在对珠三角政府间环境合作协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间环境合作协议的建议。
行政与法
2016年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