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质证的方法与技巧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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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意见作为证据的种类之一,和案件的其他证据一样,只有经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质证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公诉人、被告人、当事人、辩护人、代理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采用询问、质疑、辩驳等核实方式,对鉴定提出的问题,进行质辩的活动。质证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审查鉴定意见在程序及实体上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明力大小,从而完成法庭对证据的调查。今年2月5日,笔者代表山东省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