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一些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的地方债券,就具有一定的市政债券性质.这些准市政债券在责任主体、债券评级、筹资成本等方面并不够规范.本文介绍了美国市政债券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能、反欺诈条款和信息披露义务、违约风险、对投资者的救助等内容,并简要探讨中国推出市政债券的问题.
证券市场导报
2004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