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大将曹彬督帅徐州兵马时,手下有个官吏犯了法,按军法应打军棍。但曹彬没有让马上执行,过了年才旧帐重提,如数打了他。有人不解,去向曹彬。曹彬说:“我得知他刚娶了媳妇,如果在那时打他,按他们那里的风俗,他的父母一定会认为儿子被打是由于媳妇带来了不吉利,很可能从早到晚地打骂她,使她难以安生,那样,也会影响这个官吏的情绪。所以,才故意缓了一阵子,但是军法也没有因此受到损害。”在场的人听了,都心悦诚服。(事见《宋史·曹彬传》)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1987年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