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研究中共党史的人一般只注意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政治理论、经济理论、军事理论等,这是自然的,因为党史的内容以政治、经济、军事为多。现在看来,只学这些理论来研究党史已经不行了,还必须多学点法学理论。这也很自然。一是因为法制建设成为党的工作的重要内容,党的建设、发展必须纳入法制轨道;党史的研究、史事、人物的评价必须体现法制精神。二是建党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法制建设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已成为党史研究者、工作者的重要任务,甚至是迫切任务。三是党史研究中法制建设方面的内容已日益增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法制建设大踏步向前发展,新颁行的法律数以千计,这成为党史研究不可忽缺的内容。试想,如果不懂什么是法治国家,什么是依法治国;不懂国家和法的关系,政党和法的关系,市场经济和法的关系;不懂法和法制建设的一些基本理论,怎么能在党史研究中体现法制精神?怎么能搞好新时期的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