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以民法上的抗辩为基础,同时又具有自己的特点。民法上的抗辩权随债权的转移面转移,每增加一次流转,即产生新的抗辩,这表明民法上的抗辩着重保护债务人的利益。票据抗辩则不同,票据法为保征票据的流通性、信用性,特规定了特有的抗辩切断制度,体现了票据法注重对合法持票人利益的保护。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3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