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期刊中心
期刊检索
论文检索
行业资讯
期刊
期刊
论文
首页
>
《西部法苑》
>
2003年5期
>
“怪论”教师赢得官司的启示
“怪论”教师赢得官司的启示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3-05-15
作者:
王文华
政治法律
>法学
分享
打印
同系列资源
资料简介
/
1
同系列内容
《西部法苑》2003年5期 - 人格的魅力
2003-05-15
2336
《西部法苑》2003年5期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措施
2003-05-15
6496
《西部法苑》2003年5期 - 狐假虎威
2003-05-15
3113
《西部法苑》2003年5期 - “怪论”教师赢得官司的启示
2003-05-15
2772
《西部法苑》2003年5期 - 清廉是福
2003-05-15
638
查看全部
来源期刊
西部法苑
2003年5期
相关推荐
只有赢得教师,才能赢得学校管理
"跳槽官司"启示录
奇人怪论
一场“洋官司”的启示
教师用爱赢得信任
同分类资源
更多
[法学]
关于高校校园文化系列活动的思考
[法学]
种畜禽管理条例
[法学]
执法须依法
[法学]
买卖毒鼠强最高可处死刑
[法学]
有效推进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路径选择--以高职院校“订单模式”为例
相关关键词
教师法
湖南
尹健庭
教师资格
株洲市教育局
受聘权
“怪论”教师赢得官司的启示
/
1
重新阅读
+在线打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