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由于长期受帝国主义的掠夺和剥削,经济十分落后,无力对石油资源进行大规模的勘探,直到1961年8月28日才颁布石油开采条例,1965年建设部拟定,每个勘探区面积为2.5万平方公里,发现油源后,开采权不得超过2500平方公里,1967年6月21日颁布勘探
南洋问题研究
1975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