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正确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在优秀运动队中除采用合理的工资制度(体育津贴)和工资形式外,还应实行合理的奖励制度。奖励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搞好奖励工作与搞好工资工作一样,对调动运动员、教练员的积极性,促进训练、比赛,提高运动技术水平是有重要意义的。
辽宁体育科技
1988年9期